上,慌道:“容庭,是不是不好吃?還是你不喜歡吃雞腿啊,我記得你好像喜歡吃啊,難道我記錯了嗎?對不起,對不起,你看我這腦子,怎麼老是記錯。”
我又拿手去敲腦袋,這沒用的腦袋,怎麼老是記錯東西。
他連忙將我的手捂在他的手心裡,很溫暖的手心,像混亂記憶裡的溫度,就連聲音也像記憶裡一樣富有磁性:“我很喜歡吃,很好吃。”
第410章:真特麼窩囊
我不相信地盯著他追問:“真的?容庭,你沒騙我?”
“我怎麼會騙你。快吃吧。”他鬆開我的手。寵溺地摸了摸我的腦袋,嘴角彎起一抹弧度。我也就信了,繼續高興的吃我的雞腿,冰涼的腳放在他的腿上,任由著他將紗布一圈一圈地纏在腳上,將雙腳裹成粽子。
等吃完後。看著像粽子的腳,我低聲笑了:“容庭。你怎麼包的這麼醜。”
吃飽後,我也忘記了還要找孩子的事。本來就沒睡好,吃飽就容易困,跟他說著話,說著說著。就睡了過去,不再受冷,受餓。也不再睡在硬硬的椅子上,冷冷地橋洞下。軟軟地,暖暖地大床,好舒服。連做的夢都是甜的。
可我醒來的時候。容庭又不見了,我急的跳下床就跑出去:“容庭,容庭……”
“老婆,怎麼了?”傅容庭神色焦急地從廚房裡出來,身上還繫著灰色的圍裙,見他還在,我跑過去撲進他的懷裡,委屈一下子都跑了出來,抽著鼻子嘟聲道:“我以為你走了,又不見了,我找不到你了。”
“我不會走,就在這陪著你。”他輕拍著我的背,低沉的聲音裡透著一股子苦澀,酸悵。
為了不讓他走,一轉眼又不見了,他幹嘛,我就在旁邊守著,哪裡也不去,他去書房,我就給他煮一杯咖啡進去,我記得自己很會煮,可是每次都煮不好,搗騰半天才勉強端上一杯能喝的咖啡進去。
他做菜,我就吃著零食在廚房門口看著他,吃沒了,又伸手問他要。
他帶我去醫院,帶我去公園,手心一直溫暖,他的手一直緊扣著我的手指,不曾分離,害怕分離。
那些人不再叫我瘋子,不再打我,看到冰糖葫蘆,我指著手說要吃,馬上就能吃著,左右手各拿著一串。
我不用擔心雞腿上沒肉,不用害怕喝臭臭的水,睡著的時候有人扒我的衣服,不用怕被雨淋了,被風吹了。
雞腿上永遠有肉,水永遠是乾淨甜甜的,睡覺的時候他會摟著我,不用怕冷了,餓了,渴了,最重要的是,不用怕他再不見了。
睜開眼,看見的一定會是他。
活著不知道時辰,不知道日期,只要眼睛能看著他,就算外面天亮了,黑了,心裡永遠是開心的,那些零散混亂的記憶,慢慢地在腦海裡組織,粘合,歸位。
早上起來我會急急忙忙去給容庭做早餐,我記得以前自己也這樣做過,然後看著他吃,等著他誇獎我。
不過我做的早餐肯定很難吃,不然為什麼容庭每次都哭了呢?
我拉著他去商場給他買衣服,看著那一排排的衣服,面帶微笑的導購員,覺得十分的親切熟悉。
每天我必做的事就是把家裡的地拖一遍,衣服放洗衣機裡洗,然後看著他們晾在陽臺上,飄散著淡淡薰衣草的味道,那是洗衣粉裡面的。
每天最開心的就是跟他窩在沙發裡看電視了,吃著零食,看著電視裡面的人物哈哈大笑,最快樂不過。
直到後來家裡一下子來了好多人,他們的到來,就像是一把鐵錘,腦子裡又想起不開心的事了,將粘合的記憶,將記憶的玻璃打的支離破碎。
這天,我窩在沙發上吃著容庭給我剛買的零食,門鈴響了,很急促,我納悶著,本來想喊陽臺上收衣服的容庭,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