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誤讀別人,也被別人誤讀。觀不了自己,也觀不了別人,我們以為的深刻其實常是事情的表相,誰能說他把握到宇宙的根本?萬物流轉不息,欲笑人面桃花,此門已空餘春風。
觀,是一種幻覺,荒誕不經的世界會在你“入觀”時扇來一記耳光的。
所謂群,即結黨,三五成群,沐春風而流斛,何其快活。然而世態炎涼,靠文字這根繩子聯絡起來的東西何其脆弱,況且文時常不如其人,一個文章中的“我”與生活中的“我”是不能劃等號的,“我”在文章中仙風道骨,“我”在生活中卻要吃喝拉撒。靠小說而群之輩,當若浮萍聚散,到了冬日風寒,滿目瘡荑,不堪瞧了。至於辛辛苦苦“群”來的小姑娘,一旦清醒地認識到小說甭提換寶馬香車就連擦屁股也嫌硬時,是要河東獅吼的。
群之一字,傷人太甚。
所謂怨,你有天靈蓋,別人有狼牙棒,能怨什麼?紙與筆從來都得被繩子縛住,被刀割去睪丸。千秋歲月大如輪,何物不是成齏粉?雨打風吹,斜陽草樹,罵名盛名,不過鏡花水月。“怨”,故發憤著書?君不見南槐樹下,黃梁枕上?小說內容的怨氣,在政治掛帥時,是要被定義為反黨的新發明,現在經濟挑頭了,則讓你無發表之處。吏何況,一個人的救世情結往往要害得許多人苦不堪言。怨啊,怨到最後,自憐自艾,把喉嚨往煤氣管道上塞,倒也不錯。小說實實在在是把人往死路上趕。就算你天縱其材煌煌大作,不能練達人情、洞悉世事,怕是要埋沒隨百草,夜裡啾然鳴。把持小說話語權力的有幾人真正懂小說?就算懂,又有幾人會憑良心而非計算利害來說話?人,是社會人,人皆有難處,有不得已時,都是一個趨利避害的熵。若非師出名門又或家學淵深,妄想在小說上,打下屬於自己烙印的人多半得自取其辱。現在已不是小說的黃金時期,物質社會的極其發達已讓小說的許多功能退化。電視、電話、電影、電腦聊天、電子遊戲……凡帶電字開頭的事物,某種意義上說,都是殺害小說的兇手。當然,這非壞事。小說或因此會浴火重生,淬漢字之形,洗純潔之意,取永恆之象,言天地之神。
牢騷太多防腸斷,還是不怨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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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這些都是歪理,稱強而辯之,亦是無妨,但小說確實是無用的。前面所述四點多為小說的內因。外因還有兩點,一是作家本身,二是社會。
作家,坐家。現在別說讀小說的人,就連寫小說的人,對小說也沒有一顆虔誠近乎偏執的殉道之心。玩,玩語言,玩結構、玩概念、玩技巧,玩得手熟,陶然以賣油翁自居,而曬養由基,渾不知天底下賣油翁無數,養由基只一個。殉道之心本漢唐雄風之根,而今卻被日本人推到極處,實是一嘆。再要麼直奔名利而去。誠然,名利,人之所好,奈何其浮躁習性,容顏亦甚醜陋,與小說的質地大相徑庭,以我自己為例,不少小說真要好好改改,可就是無法靜心,諸事困擾,只好將就,噫,心魔難滅,不說也罷。
說來苦笑,一個作家或許還比不上一個妓女更有內心的尊嚴,至少我是受著這樣的折磨。儘管我們同屬晝伏夜出,我出售文字,她出售肉體,但肉體的芳香畢竟可提供慰籍,讓人在孤單的夜裡暫時不再那麼寒冷,她是無害的,而我寫的許多文字卻是有害的。就譬如王小波的小說,一些少不經事的年輕人怕是拿它當準Se情小說讀的。而文字的有害還在於我的不少文章都是為稻梁謀的,要談價值,那是說不上的,卻冠上了我的名字得以發表、炒作,從而欺瞞,從而無恥。挖苦別人容易,譏嘲自己很難。物質社會,羞恥已死,敬畏之心泯滅殆盡。白紙黑字再也寫不出偉大的神喻。拯救內心,聽起來就像一場滑稽的鬧劇。越來越多的垃圾被這個商品社會所製造、排洩、回收、加工,又端上餐桌。就算我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