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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錯‘小說‘m。‘QUlEDU‘上上次呢?”白王問。

“一個多月前,西邊的迷霧女獵人部落搞酒會,一群斯庫特在她們的酒裡下藥。迷倒女人之後車侖。女幹三遍。只是這群沒腦子的斯庫特不知道先奸後殺,結果第二天,那群母豬帶著一褲襠的騷味過來,搶走三個村子的女人,閹了二百多個斯庫特。”金鬍子說。

“更上次呢?”白王問。

金鬍子不願意說了,瞪著充血的黃眼珠子,噴著口水嚷嚷:“老爺。你要是想知道俺幹了多少壞事,俺可以從霧起說到霧散。可是現在有一個鄉巴佬正在大把大把的宰殺俺的婆娘和崽子。俺跟你說一會話,他就多宰一個婆娘。如果老爺不幫,俺就自己去幹。”

“你先簡單的告訴我,這等級的事件多久發生一次?”白王沉聲問。

金鬍子很不樂意。但也不敢違逆,罵罵咧咧的計算一通,才說:“半個月到一個月。”

如果按照金鬍子的說法,那這次事件也在‘正常週期’內。或許只是一個普通仇家僱傭的殺手,比如金鬍子上個星期搶劫的三葉部落。但白王還是感覺不對勁,因為這事情太巧合了——他剛好在紅土林鎮補給休息,就有殺手到紅土林鎮鬧事,還鬧得他必須干涉。這實在是太巧合,瀰漫著一股陰謀的氣息。白王如果有選擇,當真不想幹涉這事。

但白王不得不做一些什麼。因為白王比任何人都瞭解金鬍子。十多年前,白王秘密的扶持金鬍子成為紅土林鎮的大老闆,就看著金鬍子的兩大優點。第一,金鬍子足夠崇拜權威,足夠貪婪。足夠兇惡;第二,金鬍子有成為領袖的氣質。他要扶持一個傀儡控制紅土林鎮,這傀儡必須能坐得住才行,不能上位沒有幾天,就被手下們推下臺。

金鬍子的領袖氣質是一條個人原則:‘沒人能殺掉俺的兄弟,除了俺’。金鬍子對手下很暴虐。一生氣就虐待手下們瀉火,但決不允許外人欺負自己的手下。所以很多土人都願意跟著金鬍子混,跟金鬍子混,只需要擔心被金鬍子幹掉,跟其他老大混,不僅要擔心被外人幹,還要擔心被老大幹掉。白王就是看中這一點,才扶持金鬍子成為大老闆。

這些年來,金鬍子替白王牢牢掌控著紅土林鎮,為白樓城介紹了大量的皮條客、奴隸商、軍閥。紅土林鎮在金鬍子的領導下,變成一個很團結的惡棍幫派。幫派的第一原則就是‘沒人能殺掉我的兄弟,除了我’,平常自相謀害,可一旦外敵入侵,就同心協力的對外作戰。紅土林鎮做壞事這麼多年,一直沒有被燒成平地,就是這個原因。

正因為這個原因,外面有一個殺手在屠殺女人和小孩,裡面的惡棍們都氣得嗷嗷直叫。白王也不能對金鬍子說‘隨便那個殺手去吧,讓你的斯庫特專心維修我的船’。他看向站在飛船尾部的那個術士,用心靈感應發出呼喚:“無心,一個任務交給你。”

“恭候您的命令,導師閣下。”無心微微鞠躬,用心靈感應回答。

“一個殺手正在紅土林鎮的村莊中製造屠殺,你去仔細的調查,如果殺手只是簡單的殺手,那你解決這個殺手。如果有任何異常,你不得插手,立刻報告。”白王說。

“謹遵你的命令,導師閣下。”無心迅速轉身離開,消失在了迷霧中。

白王對金鬍子說:“我的一個得力干將已經出發,你可以放心了。”

金鬍子瞅瞅消失的那個神秘人,一時沒有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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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蕪的高地上,古鐵匍匐在乾燥的紅泥土中,用望遠鏡觀察著山腳下的村莊——圓木和石塊圍成大約七八米高的城牆,再貼上厚重的鋼板,瞅著還是有點氣勢。大小不一的射擊口分佈在城牆上,朝向各個方向。小射擊口伸出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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