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5太子殺己,大惡也;加諡為“靈”,小過也。不為大惡懷忿,反為小過有恨,非神之效,見示告人之驗也。夫惡諡非“靈”則“厲”也,紀於竹帛為“靈”、“厲”者多矣,其屍未斂之時,未皆不瞑也。豈世之死君不惡,而獨成王憎之哉?何其為“靈”者眾,不瞑者寡也?
【註釋】
竹帛:古代書寫用的竹簡和絲織品,此指史書。
斂:通“殮”。把死人裝進棺材。
【譯文】
太子殺死了自己,這是極大的罪惡;加給諡號叫“靈”,這是小過錯。
不為極大的罪惡忿怒,反而為小過錯懷有遺憾,不是魂有神靈的證明,也不是魂能顯示告知人的證明。壞的諡號不是“靈”就是“厲”之類,記載在史書上諡號稱為“靈”、“厲”的人是很多的,他們的屍體沒有裝殮之時,並非都不閉眼睛啊!難道世間上死後得壞諡號的君王都不厭惡壞諡號,而唯獨楚成王憎惡壞諡號嗎?為什麼被諡為“靈的君王那麼多,而不瞑目的卻這樣少呢?
【原文】
63·16鄭伯有貪愎而多欲,子晳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子晳攻伯有,伯有出奔。駟帶率國人以伐之,伯有死。其後九年,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後歲,人或夢見伯有介而行,曰:“壬子,餘將殺帶也。明年壬寅,餘又將殺段也。”及壬子之日,駟帶卒,國人益懼。後至壬寅日,公孫段又卒,國人愈懼。子產為之立後以撫之,乃止矣。伯有見夢曰:“壬子餘將殺帶,壬寅又將殺段。”及至壬子日,駟帶卒,至壬寅公孫段死。其後子產適晉,趙景子問曰:“伯有猶能為鬼乎?”子產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11)。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12)。匹夫匹婦強死(13),其魂魄猶能憑依人以為淫厲,況伯有,我先君穆公之胄(14),子良之孫(15),子耳之子(16),弊邑之卿(17),從政三世矣。鄭雖無腆(18),抑諺曰蕞爾小國(19),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其族又大,所憑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20)?”
【註釋】
伯有:良霄字,春秋時鄭國大夫。愎(bì避):任性。
子晳(xī西):公孫黑字,春秋時鄭國大夫。
駟帶:春秋時鄭國大夫,子晳一族的族長。據《左傳·襄公三十年》記載,伯有出奔後,不久又回國都。駟帶討伐他是回國都以後的事。國人:古代稱住在國都裡的人為國人。壬子:指魯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周曆三月二日。
壬寅:指魯昭公七年(公元前535年),周曆正月二十七日。
段:公孫段,駟帶的同黨。
子產:參見11·14注。
“伯有見夢”至“公孫段死”:此七句與前節語意重複,且文意亦不銜接,不當有。趙景子:即趙成,春秋時晉國大夫。
魄:迷信說法,人生下來最初具有的支配身體活動(如耳聽、目看、手足動等)的是“魄”,它由陰氣構成,依附於人的形體之內。
(11)陽曰魂:迷信說法,人生下來後逐漸有了思想意識,這是“魂”在起作用。“魂”由陽氣構成,可以離開人體而存在。《說文》:“魄,陰神也;魂,陽神也。”(12)精爽:指精神的初級階段。神明:指精神的高階階段。
(13)強死:這裡指命不該絕而被殺死。與自然死亡相反。
(14)穆公:鄭穆公,春秋時鄭國君王,公元前627~前606年在位。胄(hòu宙):後代。
(15)子良:即公子去疾,鄭穆公的兒子,鄭國大夫。
(16)子耳:即公孫輒,鄭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