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偵察線索。
警察沿路之上沒少揀東西,槍、子彈殼、彈匣都收集起來,帶回鑑定中心,鑑定科的工作人員全部回單位加班,都穿著白大褂,戴上白帽子和口罩戴上橡膠手套,拿過從外邊弄來的犯罪證據就開始鑑定,拿一把把小刷子粘上螢光粉把槍裡外裡刷了兩次,往紫光燈下一放,居然一個指紋都沒有,拿著白色塑膠紙的鑑定科的警察們還打算提指紋進資料庫比對,現在什麼都沒有,怎麼比對?看來匪徒是戴手套幹的事。
鑑定科的警官問:&ldo;現場他們是戴著手套麼?&rdo;
&ldo;是呀,都戴呢。&rdo;重案組的警察如實回答。
&ldo;那先看看子彈殼吧。&rdo;鑑定中心的警察們又用化學藥品處理了一下子彈殼,結果半個指紋都沒有,這因為啥呢?因為他們往彈匣裡壓子彈的時候都帶著布手套,把以前留在子彈上的指紋也給弄沒。
沒提取出指紋,警察不甘心的問:&ldo;還能透過什麼查?&rdo;
&ldo;能找到他們的衣物麼?&rdo;鑑定科的警官問。
&ldo;找到防彈背心,和上衣,但是已經被泡在臭水裡。&rdo;
鑑定科的警察本想從上邊透過提取毛髮查dna,結果這麼一弄也沒辦法查。
&ldo;面罩和手套呢?&rdo;
&ldo;還沒找到?&rdo;重案組的警察也沒了辦法。
不過在另一案件的事發現場的下水井蓋地下,他們找到了被髒水浸泡過的襯衫,面罩和手套被沖走,能查人的線索幾乎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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