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步槍的餘地不大,因為他是使用這些武器的高手,熟悉這些武器的效能,城市裡本來就不開闊的地形使狙擊手跟被獵殺目標間的距離不會很遠,甚至手槍可以射的中狙擊手。
另外他很有背景,僱傭了幾個老僱傭兵和職業保安保護他的安全,這些人都在暗處,或許藏在某個地方手握psg-1步槍隨時準備殺死自己,小四看資料看到這裡不由的倒吸了口冷氣,這個人本身就是僱傭兵出身,他的幾個兄弟有的加入某些國家的外籍軍團當軍官,還有的兄弟走私武器,承包伊拉克的軍隊訓練,成為最出名的軍事承包商,這簡直是個魔頭。
他研究狙擊至少四年多,射殺過很多人,包括中情局的特工,也就是自己的老闆哈利斯的哥哥就是被他擊斃的,而自己老闆的哥哥本身就是資歷很深的狙擊手,也是最優秀的特工,這樣的人死在許睿的手裡太可怕了,自己怎麼要狙擊這樣一個人,是自己瘋了還是老闆瘋了?
看來一百萬美圓不好賺,金條閃閃發光但是不好拿,在準備幹活的時間裡,他想著問題去酒店的西餐廳吃早點,接著他去中式茶館喝上午茶然後在大街上走一遍去吃中午飯。接著是去茶餐廳喝下午茶然後去保險公司的保險櫃裡拿出老闆準備的武器,他選的是一支g-36自動步槍,還準備一支p-5k衝鋒鎗保命,另外回房間檢查了自己的手槍和另一支衝鋒鎗。
晚上他稍微睡了一會,決定用乾淨的手段幹掉他,學電影《殺手血未冷》裡邊的發哥,在一個樹叢裡端槍瞄準被獵殺的目標,小四沒選移動的車輛作為目標,而是選擇在他住的別墅門外下手,那裡人口不稠密建築物少,別墅外的路和年繞還有小山頭,有一個山頭他前幾天勘察過,正好距離別墅院子四百米內,適合使用自動步槍進行狙擊,為了不影響效果他計劃不用消音器,就用g-36步槍擊斃這個殺人如麻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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