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達中國,自己走在大街上也很顯眼。帶著個翻譯行動也不自由,萬一被警察查到自己是非法入境,隨時會被驅逐出境。
語言不便,也是個大麻煩,威利玩著手裡的9手槍,他感覺這個任務實在太複雜,老闆要派個翻譯跟著自己,那動手的時候聽他的還是聽自己的?如果完不成任務想開溜都很困難。
孟恩崇和他們想的不一樣,他想該派自己的那個部下去當翻譯呢?這個要會英語,熟悉大陸,最好老家就在大陸。自己的手下都是緬甸人泰國人,都長的像大陸人,漢語也算湊合,感覺都不太合適。
他的腦子裡過來過去,感覺只有一個人最合適。餘飛不是大陸人麼?這個人本事可以,玩槍能達到狙擊手的水平,從小生長在大陸,也會英語,和自己一起幹了兩年,沒少幫自己幹掉競爭對手,每次都辦的萬無一失。
孟恩崇拿出手機,給餘飛發了一條簡訊,讓他來見自己。這次不用他,什麼時候用?
&ldo;你們倆整理一下東西,把武器和日用品都帶好,這幾天就準備走,幹掉那小子之後我給你們一人五十萬美圓。&rdo;孟恩崇吩咐完,他拿遙控器開啟電視,還把空調的溫度調低一些。
他來美國就是為了報仇,沒打算長呆下去。洛杉磯的空氣不好,也不安全,一天到晚都能看到追賊的警察開著警車響著警笛閃爍著警燈四處亂跑。雖然自己沒在美國做什麼違法的事情,但是要是歐洲的警察查到了自己是大宗海洛因生意的操縱者,那他們肯定會要求美國警察調查自己,那樣自己來美國呆著不就成了自投羅網?
自己的親兄弟就是因為在美國賣白粉才被警察幹掉的,所以他不打算來這裡開拓生意。美國這個國家太奇特,句戶人人有槍,貨很容易別人被搶,每次交易都需要很多保鏢。養保鏢多了就花錢多,錢都花在養活保鏢上,做生意的利潤就低,他才不做這樣的低利潤高風險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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