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錢,只有幹掉關鍵人物才行。
受傷的重案組警察躺在地上,槍丟在一邊,每個人的兩個手腕都往外流血,巡邏警察因為傷重,已經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穿著假警服的殺手收拾完了幾個搗亂的警察,就向假警車上的同夥招手,假警車馬上發動起來,從小巷子裡開出來。
等車到了身邊,四個假警察把手裡自動手槍全部裝進自己的槍套裡,從車上拿下各自的彈藥包,端著槍徒步向教堂門口走過去。
吳哲一看,罵道:&ldo;他媽的,該死的香港法律,不讓私人帶槍。&rdo;他以前在美國住過,習慣身上帶槍,遇到點什麼事也好辦,在香港,入境就不讓帶槍,他乾脆沒從家裡帶槍出來,現在到用槍救人的時候,手裡沒了傢伙,真著急。他溜進重案組的麵包車裡,坐在駕駛位置上,忽然發動起來,他掛上倒車檔,麵包車發動機轟鳴著瘋狂往後倒車。
他也不敢倒車太快,馬路上倒著一群受傷警察,車開快了把他們撞死,那更麻煩。只用了幾秒,他就駕車繞開一群殺手,殺手端著-16步槍向麵包車胡亂打了一通。
吳哲低著頭,把車開到受傷督察旁邊,把車橫在馬路上,讓車變成牆,這樣受傷的警察可以上車,自己可以給他們包紮一下。
&ldo;督察,快上車。&rdo;吳哲爬到麵包車後排,把受傷的警察從馬路上拉進車裡,&ldo;你再疼,也不能躺在路上,把衣服弄髒怎麼辦,你這身衣服很貴吧。&rdo;
受傷的督察一臉冷汗,&ldo;把我拉上車,別廢話,用車上的電臺呼叫支援。&rdo;
吳哲把督察拉上來,&ldo;我不會用警察的破電臺,你把槍借給我。&rdo;
&ldo;我的槍丟在馬路上。&rdo;督察靠在麵包車裡,兩隻手腕都受傷使不上力氣開啟車上的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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