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一天之內交公的,以交還物價值的五分之一賞此人,比如你撿了一匹馬,值0兩銀子,你一天內交公了,尚你4兩紋銀,那麼你貪小便宜,一時沒交,好,三天之內要是被發現了,治你重罪,打板子、關禁閉,反正要懲罰你一下,要是三天過了,你還不交,一旦被發現,立刻斬首。
誰敢剋扣軍餉,斬。
還有,用於拉軍需的驢馬,不準騎,放牧的時候,必須把驢放在外圍,馬放在內圍,為什麼呢,一來防止馬跑了,二來防止有人偷馬。有驢馬死了,必須得核對驢馬身上的記號,然後才準處理屍體,如果記號不是你這個隊的,那是偷的,立刻斬首。
隨後是什麼臨陣脫逃、誤了行程、洩露機密等等等等,都斬首,包括把婦女帶入軍營,都得斬,打仗的時候見死不救,全隊都斬,丟了旗幟,全隊都斬,濫殺無辜,斬,毀莊稼砍樹木,斬,等等。
光紀律嚴明也是不夠的,會打仗、能打仗也是很重要的,那麼能不能打仗首先要看什麼呢?要看武器好不好,如果你那刀都生鏽了,槍都沒尖了,那還打什麼仗呢?所以臨戰之前,先要取幾副甲冑,往上面射幾箭,砍幾刀,試試武器好不好使。試過武器之後,再用土堆成十二匹假馬,注意啊,用土堆的馬,和真馬一樣大,幹什麼呢,讓士兵騎在上面,舞刀弄槍,訓練在馬上作戰。因為馬上要打仗了,比如說明天要打仗了,今晚再練練本事,那你不可能說真的騎上馬去操練,所以做個土馬,臨陣磨磨槍。
這是戰前要做的準備。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