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哄我睡覺——傻子都看得出來,他這麼做不是為了什麼高尚的鄰里之情,而是因為,他對我媽有意思。
很長一段時間,我以為我媽對周伯也有意思。我媽媽曾經是一個很精明的女人,懂得審時度勢權衡利弊,她心安理得地享受著這個男人的照顧,給他一些沒有責任的暗示。不過,那時的我,並不排斥將來周伯成為我後爸的可能性。在工廠裡當車工的周伯其實是個很心靈手巧的人,會用子彈殼做成小飛機討我歡心,會用粗壯的胳膊把我舉過頭頂再狠狠地來個倒栽蔥,在我腦袋快著地時又呼地一把把我拉起來,我就喊著飛啊,快活地尖叫。
因此,周楚暮來搶我的小飛機的時候,我就狠狠地把他的胳膊抓出了一道血印。
是我爸爸做的!就該歸我!他一把把我推到地上,惡狠狠地說。
是我的!我聲嘶力竭地大喊一聲,爬起來,衝上前去,在他的背上狠狠咬了一口。
周楚暮發出啊的一聲慘叫。
然後,我被我媽罰跪了一夜,那一夜我隔著牆聽見周楚暮在夢裡呼痛,聽見周伯粗暴地教訓:哭什麼哭!被人咬,又不是被狗咬!
那個傷口過了很長時間才癒合。然後,周楚暮就成了我的哥哥。
很久以後他告訴我,其實從那時候起,他對我,就有了那麼一點點意思。因為一個小女孩在被搶東西被打以後沒有哭而是奮起還擊,這一點讓他覺得我巨有個性。
那時候,我們畢竟還是孩子,不懂得**世界裡的愛是何物。只有一次,周楚暮和我一起看一本外國小人書,上面畫著一場王子與公主的婚禮,周楚暮忽然靈感大發,找到一支鉛筆,在那個拖著長長婚紗的公主旁邊寫上:林林。
這是你,他撓撓頭又在王子旁邊寫下自己的名字。這是我。
為什麼?我傻傻地問。
我想和你結婚啊。
可是,你如果是我哥的話怎麼辦?我擔心地說,哥哥和妹妹是不能結婚的。
他想了想:沒有關係的,我們可以跑到一個沒有人知道我們是哥哥和妹妹的地方去。
那一天,周楚暮把那本書上寫了我們名字的一頁撕下來,交給我:這是我們的結婚證,哪,收好。
可是,我不叫林林,我叫林枳。
我知道你是林林就行了。
可你如果是我哥……我仍然傻乎乎地強調,心中一下子充滿了憂慮。
你還真是死心眼啊!周楚暮不耐煩地說。
事實證明,我還真的是多慮了。
我們到底也沒能做成兄妹。就在所有人都以為我媽媽會嫁給周伯兩個人永結連理共度餘生的時候,她卻閃電般地嫁給了有祖傳幾套大屋的於根海,從此過上了搓麻將度日的包租婆生活。回憶我媽剛嫁給於根海的那些日子,憑心而論,我們過得不錯。於根海別的沒有,只在街上有幾套祖上傳下來的大房子,靠收租過活,日子倒也過得逍遙。那時候於根海很愛我媽媽。至少,我覺得那是愛。他會在打牌贏了錢以後上街給她買一條絲巾一隻口紅或者是帶我們去某餐廳大吃一頓。當週圍的女人流行紋眉的時候他帶她去美容院做了最貴的。對於沒什麼浪漫神經的於根海而言,肯為你花錢,就是對你好,這是個真理,顛撲不破。
而且,我十歲生日那年,他還在最好的飯店替我訂了十桌,我記得那天,是我第一次當著很多人的面喊他爸爸,他好像很高興,喝了很多。第二天,他給我買回來一架鋼琴,還給我請了鋼琴老師,他跟我說過的最動聽的話就是:美女,咱家這輩子就指望你光宗耀祖了!
我並沒有讓他失望,事實上,從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我的成績從來都沒有從前三名上落下來過。很多人都覺得是我聰明,但是他們看不到我在聰明後面所付出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