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南宋君臣對於明國正在發生的事情的理解,真的不如一個大明國鄉村之中的少年人。
南宋君臣沉溺於【中原民眾簞食壺漿以迎王師】的幻想之中時,北國大明正在發生著劇烈的運動。
在運動最為劇烈的山東兗州,在寧陽縣東北的一個農莊之中,五六個少年人手持短槍,正在推攘著一個穿著綢緞的肥頭大耳的中年男人,想要把他帶到村東頭的大廣場上。
這個肥頭大耳的中年男人名叫許河,是這個村莊最大的地主,擁有村莊中百分之七十的耕地,幾乎壟斷了整個村莊的糧食生產。
剩下來百分之三十的耕地屬於三家小地主,都和許家沾親帶故,屬於許家的衛星家庭。
四家人一起掌控了整個村莊一千多號人的生存權利。
在這個村莊內,他們擁有堪比皇帝的權力。
不過他們終究只是村霸,不具備更高大上的地位,再往上,更多勢力更龐大的地主豪強根本看不起他們,把他們排除在瓜分利益的圈子之外,不帶他們玩。
low也有low的好處,於是他們居然逃過了蘇詠霖的第一波清洗和第二波清洗。
蘇詠霖針對貪官汙吏等檯面上人物的清洗都沒有輪到他們,他們還是安全的。
但是他們依然屬於惡霸,殘酷的掌控著村子裡的一切,與租種他們土地的佃戶簽下了三七分賬的契約,貪婪地剝削著這村子裡的一切。
早前他們還是四六開的,不過隨著明滅金的戰爭進行,山東地方出現了大量流民,這些流民走投無路,需要飯吃,萬般無奈之下就投靠了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們。
其中就有相當一部分投靠了許家和其餘三家人。
流民多了,要吃飯的嘴巴就多了,勞動力相對於土地來說就溢位了。
但是這些流民又沒有對抗地主的覺悟和膽量,沒有文化和領導組織,只能開始走上內卷之路,試圖出賣更多自己的利益來獲取土地耕種。
四家人嗅到了攫取利益的好機會,於是開始謀求重新簽訂契約,把原先和自家佃戶簽署的四六分成的協定變為三七分成。
最早的佃戶們當然不願意。
四六分成已經讓日子過得緊巴巴,飢一頓飽一頓勉強度日,這要是再改成三七分成,這日子還怎麼過?
於是他們抗議,並且推舉佃戶裡有威望的人帶領他們一起抗議。
結果四家人反手用七三開的契約收買了他們的首領和一些聲音比較大的佃戶。
還附贈不少糧食和農具。
於是絕大部分“領袖”都接受了,偃旗息鼓,啥都不說,自己去過好日子了。
只有一個人不願意接受,一定要為佃戶們討個公道,堅持抗爭,非要維持四六開的局面不可。
結果事發第二天,他的屍體就被發現在了河邊,身上滿是淤青,滿臉是血,十個手指頭沒一個是完好的,滿口牙都沒了。
後來,他被宣稱是【失足淹死】。
他的家人悲憤極了,要向主家討公道,還說要到縣裡面找縣令主持公道,結果女人和孩子被痛打一頓,勉強回到家裡沒幾天就死了。
佃戶們的反抗被瓦解了。
接下來零星的一些反抗也沒有用,被主家輕鬆利用打手們解決掉,或者打死,或者打瘸,扔出村子。
他們的土地被外來戶接替,籤的是三七分的契約。
隨後,被瓦解的佃戶們沒了主心骨,紛紛低頭認慫,整個村子紛紛改簽三七分的契約,而一些不敢反抗卻也實在接受不了的人就偷偷離開了村子,成為新的流民。
當然,主家許河並不擔心這些。
“讓他們走!三條腿的癩蛤蟆找不到,兩條腿的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