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喆得了吳思凡的信再次約了王趁鈴,兩人見了後馮喆將吳思凡的原話重述了一邊,一點都沒隱瞞,王趁鈴考慮了一下說:「你這個辦公室主任到很會做人,他說的兩種方案都行,那就兩種都實行一下。」
王趁鈴一說,馮喆知道其實那二十套房子的買主就是她了。
可王趁鈴買這麼多房子幹嘛?
她手裡到底有多少錢?
馮喆忽然有些心悸!
有些事情不能往深處想,越想就越會心驚膽寒,王趁鈴倒是無所謂的樣子:「用不同的身份買房子,到時候或者賣出,或者租賃,只要辦的出房產證就沒什麼擔心的,那是合法手續……我想過你們社裡最後處理老區房子的方案,最糟糕的情況,或者說最可能的方案就是將樓盤脫手,也就是低價賤賣了,這樣你們就會解脫掉,甩掉一個大包袱。」
「賣掉的話,有人要嗎?這樣一來,那得虧多少?」
王趁鈴用一種審視的眼神看著馮喆,彷彿是看馮喆是假裝不懂還是真的不懂,馮喆皺眉:「社裡的資產就這樣流逝,那……」
「怎麼會沒人要?你要不要?有便宜不佔?我問你,你們在老區建房子,是誰做的主?」
「前一任主任。」
「前一任主任為什麼當初要在那裡搞房子?我就不信他會不知道省委機關要挪地方的訊息,那地方的地價肯定沒之前的好了,那他還為什麼一意孤行?」
「——沒錯,他就是知道自己要調離了,要在裡面撈一把,至於他走了後這房子會怎麼樣,跟他還有關係嗎?可是那會你能說那開發的樓盤不是他的政績?那麼高的樓在那裡杵著,誰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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