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了。
李聰並不是空手出的公安局,他得到了高建民親手頒發的兩萬塊錢獎金,這個獎金頒發的很果斷,很及時,果斷的是高建民說發就發,也沒有搞什麼儀式(李聰覺得也沒必要搞儀式),獎金的名頭是李聰提供了有效線索使公安機關及時緝拿了張嚮明這個故意殺人未遂的嫌疑人,所以,按照相關政策,李聰的兩萬塊錢出自有名,拿的合理合法,及時的是李聰這一段為了窺視姜笑梅也的確沒有幹什麼活,沒有經濟來源,有了這兩萬塊錢,無異於對李聰是一個激勵。
李聰覺得,馮喆很夠意思,絕對的夠朋友!讓自己無話可說。
李聰以為高建民給的兩萬塊是馮喆的授意、是馮喆的斡旋、是馮喆的關係讓公安局以這種堂而皇之的名義給予了自己物質獎勵,所以李聰覺得馮喆這種拿著公家的錢送進了私人的腰包還讓人無話可說的行為是高度智慧高度情商促使的結果。
李聰覺得,馮喆太會做人了。
但事實上,李聰這兩萬塊錢和馮喆沒有一點關係,當裘樟清聽到馮喆的匯報後,就給高建民打了電話,說明瞭李聰的情況,但是並沒有說要給予李聰獎勵,而高建民這樣做,倒是給馮喆上了一課,馮喆覺得人老成精,高建民才具有高度的智慧、非常有意思。李聰拿的兩萬塊錢,究竟是真的就事論事按照政策獎勵給李聰的,還是衝著自己的面子別有用意給李聰的,這個大家都不消細說,盡在不言中。
既然說張嚮明殺人未遂,就是說姜笑梅沒有死,但是姜笑梅處於搶救狀態,一直昏迷著,因為案發地在泗河市,為了辦案方便,經過協調,姜笑梅被轉移到了梅山,實施了嚴密的保護,而張嚮明可能知道自己這次栽了,被醫院搶救醒來後,看到了身邊重重監察的公安幹警,乾脆的就如同徐庶進曹營,一言不發,什麼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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