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路小說的使用者群,已經達到了2。7億!說網路小說是全民娛樂也不為過!而且還是最為廉價的娛樂方式。看一本書,一個月只要一瓶飲料錢就足矣。
然而就是這麼廉價的娛樂方式,在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大環境之下,還要遭受著盜版的侵害。無數讀者,不知正版的存在,甚至以為盜版就是正版,自願化為盜版商的流量,為盜版商獲取非法利潤出了一份力。
甚至還有讀者會認為,作者能夠依靠點選流量分成。然而盜版是什麼?盜版就是偷,就是搶!就是無恥的強盜!他們偷了搶了作者的心血去免費施捨給他們的使用者,再從使用者身上賺錢暴利,哪怕成了首富,也不會分哪怕一分錢給作者。
而盜版商的使用者們,獲得了免費的饋贈,自然對盜版商感恩戴德。甚至有腦殘者認為,作者的小說收費是喪盡天良,見錢眼開,收費的都該去死!
現在真的有作者死了。而這些腦殘們,會給作者施以哪怕一絲憐憫嗎?也許他們只會嘲笑作者死的活該!恨不得快意的大喊一聲:“叫你丫收費,遭報應了吧!”如此腦殘現世,豈非社會的悲哀?與這樣的腦殘,同在一個世界,同處一個國度,當真是一世蒙羞。
還有人會說,作者的書不賺錢是因為寫得不好沒人看。然而真的沒人看嗎?
雖然底層作者確實不如大神人氣高,但是那幾十上百萬的點選總不是假的,是一個個讀者在背後點出來的。然而訂閱呢?卻只有幾百甚至幾十。而一個訂閱,作者只能得幾分錢,甚至只有一分錢。
這麼點訂閱,這麼點錢,能夠養活一個人嗎?不能!那就只能拿全勤,靠網站的福利度日。或者太監!
太監不寫,讀者痛恨!也傷了那些偉大的可愛的支援正版的讀者的心。所以大部分作者,會負責的選擇堅持下來。然後才有了過勞而死這樣的悲劇。
即便有幸沒有過勞死的作者,也都患上了這樣那樣的職業病。如果不是盜版橫行,何以如此?
網路作者,給千千萬萬的人制造了快樂,帶來了廉價便利的娛樂產品,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擁有龐大使用者群的網路文學,成了黑心商人眼中的肥羊,隨時準備宰殺。網路巨頭,輪流坐莊的首富們都參與到了宰殺的盛宴中。
社會上,一說起網路作家,都是各種鄙視。大家只好降格為寫手,不敢提網路,更不敢提“家”。即便加入了作協,依舊被人看不起。似乎這個職業天然一張嘲諷臉,無論走到哪裡都是被嘲諷。寫手們都過著地下黨一樣的生活,絲毫不敢透露自己的職業,鼓起勇氣透露了,也只能遭受鄙視與不解。幹什麼不好?要去寫小說?也許正是因為如此,才有如此多的嘲諷打臉情節。
而讀者們!正版讀者們固然可愛可敬,然而相比於整個網路小說讀者群體,數量又能佔多少呢?
網路小說使用者已達2。7億,中國人口13億,每十個人中就有兩個人看網路小說,或者看過網路小說。而起點,是全國最大的網路小說原創網站,佔據著網文的半壁江山。然而看看這個半壁江山的成績,訂閱最高的一本書《鬥破蒼穹》,光是起點就點選上億,收藏上百萬,最高訂閱也才七萬多而已!一百萬收藏最高訂閱七萬!還不是全訂,很多隻訂閱了第一章的都算進去,才僅僅只有這麼點。
沒人看嗎?說鬥破沒人看這不是笑話嘛?去盜版聚集地看看,隨隨便便一章的點選都能上千萬。每天的搜尋引擎搜尋量,最高的時候破百萬,平均也有幾十萬。這些都是讀者啊!相比起這些鬥破讀者,七萬的正版讀者,根本就是渺滄海之一粟。
然而這些讀者在哪裡呢?在盜版那裡!為盜版商貢獻著流量,為盜版商賺著黑心錢。更有甚者,肯衝盜版網站的會員,不肯拿衝盜版會員的錢來訂閱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