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口聲聲說對本院抱著十二萬分的崇敬,如此前後矛盾。豈非形同掩耳盜鈴、欲蓋彌彰?”
段祺瑞也是才思敏捷之輩,當即答道:“段某所說的‘選擇可以宣佈的內容’,是指張春山將軍的罪行都是他在擔任軍職期間所犯下的,無一事不關乎軍務。既然事情關係到軍事機密。在沒有得到相關部門批准前。段某自然不能隨便公開。還請貴院多多諒解!”
彭允彝起身怒斥道:“軍事機密原本是為維護國家主權、公民人權,如今事關國法、人命,軍事又何來機密可言?難道軍事機密比國法、人命更大?如果不說清楚這個‘軍事機密’,你們可以今天用它掩蓋殺害張春山將軍的事實,明天就能用它來屠戮天下百姓!古有奸臣以‘莫須有’三字鑄成千古冤獄,難道你們打算用‘軍事機密’四字堵住天下悠悠眾口嗎?”
段祺瑞道:“這位議員可能有些誤會!維護公民人權是國法,難道依據軍法判決罪犯、軍人保守軍事機密就不是國法?張春山將軍是民**人,他的罪行違背軍法。自然要由軍法從事!而且張春山將軍在判決前,湖北軍政府已經在武昌已經開過軍法會議。證據齊集;而且判決手續也已經在武昌透過,不過由中央執行而已。有何不妥之處?”
四川參議員李肇甫問道:“請問段總長,湖北軍法會議由誰召開、有誰參與?”
段祺瑞答道:“由黎副總統主持,湖北軍政府主要高等軍官都有參加。”
李肇甫又問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張春山將軍在第一次入京的時候,就曾被大總統府、國務院任命為蒙古屯墾使,之後返回湖北籌措蒙古屯墾事宜。請問段總長,湖北軍政府什麼時候有權力審判中央任命的蒙古屯墾使了?”
段祺瑞道:“呃……首先,張春山將軍的罪行都是他在擔任湖北軍務司司長時期所犯下的,由湖北軍政府收羅證據、召開會議並做出判決也在情理之中;其次,他正好身在湖北,黎副總統又身兼參謀總長,由黎副總統主持軍法會議也未嘗不可;第三,黎副總統曾致電大總統府,審批結果經過大總統府、陸軍部、軍政執法處複核認可。”
李肇甫叱道:“強詞奪理!那我再問你,湖北軍法會議是在張春山入京之前召開,還是在入京之後召開?”
段祺瑞道:“入京之前吧?”
李肇甫又問:“如果軍法會議是在張春山入京之前召開,為何不在武昌行刑,反而拖延到入京後五六日才動手?”
段祺瑞道:“張春山在湖北名聲較大,部下又較多,恐怕生出禍亂。迫不得已,我們才行此緩軍之計。”
李肇甫再問:“如果真的是這樣,為何黎副總統所來的電報隻字不提軍法會議,大總統答覆的公文、張貼的公告中也未言及?”
段祺瑞有些慌亂:“這——”
李肇甫接著追問道:“在武昌開軍法會議而在北京行刑,民**法中有這樣奇怪的規矩嗎?”
段祺瑞擦了擦汗,顧左右而言他道:“這位議員,您應該明白事急從權的道理吧?當時大總統、副總統以國家安危為前提,不得已而行此臨時之策,雖然手續上有些錯誤,但從用意和結果上都是出於至誠至善之心。你們又何必如此吹毛求疵?如果真有什麼責任,段某身為陸軍總長,難辭其咎,所有罪愆願意一力承當!”(未完待續。。)
三七〇、承華東署三分務
段祺瑞的態度很明確:張振武是罪有應得,如此殺張振武是事急從權,程式上或許有些違法,但本意是好的。如果參議院能夠原諒政府,那就不要吹毛求疵,把這一頁輕輕揭過;如果參議院非要較真,那有什麼就都衝我來吧!
他的表現很光棍,但用意就很難捉摸了。眾所周知,自從張振武案發生之後,唐紹儀一直躲在東交民巷的美國醫院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