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槍,你拿幾把斧子也比提著這根破棍子強吧?”
銀行裡其他人,包括莊靜和胡經理聽到混混的話,都不由自主的笑了起來,剛才因為那一聲“打劫”而變得有些凝重的氣氛隨著混混的一插科打諢,頓時變得又愉快起來。
只是方大雷卻沒有那麼好的心情跟著眾人一起娛樂,他敏銳的感覺到,領頭的這個傢伙不簡單,而且其他四人也不是混混說的沒有任何準備。
果然,混混話音剛落,搶佔關鍵位置的四人就從寬大的風衣裡面一人掏出了一把烏茲衝鋒槍端在了手上。
相比較於又笨又長的恐怖分子專用槍ak-47來說,這烏茲衝鋒槍結構簡單,結構緊湊,動作可靠,勤務性好,且造價低,使用9mm巴拉貝魯姆手槍彈,威力也是不俗。義大利那邊的黑手黨都喜歡用這種槍。
畢竟這種槍隨便在風衣後面隨便一掖就能隱藏起來,而ak-47那麼長的傢伙,不僅不便隱藏,在城市中打巷戰的時候,也因為其長度和過於強的威力,有著不小的劣勢。
再加上華夏槍支管制相對嚴格,烏茲衝鋒槍的體積比ak-47小得多,明顯也更加容易混進來。
從這些劫匪掏出衝鋒槍的一瞬間,銀行裡的氣氛瞬間就凝固了,無論是客戶也好,工作人員也好,這回是真正的愣住了,他們沒有想到,這夥人真的是來打劫的。
就在眾人還在愣神的時候,黑衣人首領一個衝刺,衝到了混混的面前,一伸手,捏住了混混的脖子。
面部表情嚴肅的他惜字如金般的擠出了幾個字:“你的廢話太多了!”
第三十四章 妖怪也搶銀行
只見黑衣人首領先是手上稍微一使勁,就將混混的脖子給捏斷了,混混頓時就像是被宰殺了的公雞,脖子軟趴趴的歪倒在一邊。
首領直接一抖手腕,混混的屍體就飛越了一大堆的大廳中等待區的椅子,最後撞在了一個保安的身上,將他撞暈了過去。
整個過程中,從進銀行到現在,包括首領在內的五個人除了說了“打劫”二字以外,就是首領捏住混混的脖子說了一句“你的廢話太多了”。
就算混混被捏死的時候,這夥人都絲毫沒有動容,還是一副面癱的表情,可見其心性之殘酷。
混混的死再加上前面眾人手中的衝鋒槍,終於引起了大廳內的一絲混亂。
一個女的銀行職員見到這種慘烈情景,欲尖叫一聲抒發其緊張的情緒,結果被黑衣人首領一瞪,直接嚇得小便**,暈了過去。
“安靜!否則全部死!”黑衣人首領冷酷的環視了大廳一圈,說道。
所有人都被他嚇得蹲了下去,方大雷不想過於突出,也跟著眾人蹲了下去。眾人震驚於黑衣人首領的實力,居然能單手抓起一個最少也有120多斤重的混混,還輕鬆的將他捏死後甩得老遠,大氣都不敢出一聲。
黑衣人首領的目光掃視到方大雷的時候愣了一下,在他身上足足掃視了有三秒鐘才收了回來。
別人不知道,只是以為他多看了方大雷幾眼,方大雷自己知道,這傢伙根本不是用眼睛在看,而是用神識在掃描。這傢伙根本就是個築基期的修真者,還不是人類修真者,是個妖修。
要是換成別的修真者在這裡,和妖修實力相當,也許就被他找出來了,可方大雷是什麼人?身具先天功德至寶,修煉地府至高法訣,隱藏個自身氣息還不是小菜一碟。
他如果不想被人發現自己的身份,別說是築基期的妖怪了,就是大乘期的都找不出他來。
就在這時候,混混的屍體突然有了一絲的變化,只見他的屍體上浮現出了一個灰色的影子,活脫脫剛才那個死鬼混混的模樣。
“這應該就是那混混的鬼魂吧?”方大雷看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