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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在他身上卻什麼也沒有找到。」唐曼玲適時的接過話題:「其實蛔蟲至死也不知道你究竟在找什麼。僅是發現你一直都刻意在案發現場周圍出沒並搜尋著什麼,所以認為你一定遺失了某樣非常重要的東西,那東西對你來說很可能就是暴露身份的最大證據。住在3號街上的人幾乎全搬走了,只有他按兵不動,就因為他知道地府惡靈不過也是個尋常人。同時這也是他為何沒有將你供出的最主要原因,同金錢相比,惡靈的真身還是渺小多了。之後他主動找上你騙你說已先一步撿到證物,要你出價五百萬,利用這筆鉅資他興許就可離開此地重新拓展生活。他將你約到4號街交易也是為了防止將來警方盤查時會查到他頭上,但結果卻是空做一場美夢赴了黃泉!至於那枚吊墜其實是被街上一位小孩子撿去了。那飾物造型很別致,對孩子來講絕對是件寶貝。」

唐曼玲說到這裡目光黯淡下來,同時嘆了口氣:「你為了殺死蛔蟲,刻意借我為你製造了一起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你在我杯裡下了安眠藥,我服用後就昏昏入睡。趁此機會你迅速趕至見面地點行兇,完事後又快速返回。回到房間你將屋裡唯一一個鐘錶撥慢了整整一小時做出我只睡了十分鐘左右的假像,最後將我叫醒。如此,一個看上去天衣無縫的不在場證明就此完成了。第二天,你以探望我為由現身地府大街,一則是想看看住民的反應,二則也想藉機掌握一些警方的動向。」

「是的,一切就像你說的那樣……」江曉凌坐在沙發上,一邊揉著紅腫的眼睛一邊抽泣,樣子可憐極了。

唐曼玲看著她此時的模樣,無奈的搖了搖頭:「你知道嗎?其實在你們見面那晚蛔蟲同樣也是打算殺掉你的。他準備了繩子,就藏在大衣兜裡,你一定也注意到了吧!他打算向你勒索五百萬後就殺人滅口,然後帶著鉅款遠走高飛。就算事後人們發現你的屍體,也只會認為是你在取材中不慎遇害。除了蛔蟲沒有人知道你就是地府惡靈,這樣那傢伙就可以很好的排身事外,但結果卻事與願違。原因很簡單,他忽略了你同樣打算除掉他的想法使得警惕度大大降低;加上你手裡有槍,雖說你身為女性力量不比男性,但手中的傢伙卻不是吃素的。繩子對手槍,哪一個更有勝算顯而易見。」

江曉凌聽到這裡,先是瞪圓了眼眸一臉吃驚,接下來則是苦笑著搖了搖頭:「是嗎……這麼說來如果我當時沒有先下手,那麼死的一定是我!呵~~」

江曉凌一臉痛苦的笑著,身子一直抖個不停,就像一隻落水的小鹿。唐曼玲看在眼裡不禁難過的搖了搖頭,她們畢竟曾是朋友。在地府大街,江曉凌曾讓她留下過很多回憶。

唐曼玲緩步走到沙發前同她一起坐下:「曉凌,如果你只是殺死蛔蟲一人,那麼或許可以考慮是防衛過當而酌情給予量刑處理。可是,你為什麼要殺死之前那四個人呢?那些明顯都是你主觀意識上的故意行為。為何要殺害那些無辜人?」唐曼玲說到這裡語氣漸漸變得激動起來。

江曉凌再度苦笑著搖頭,其實她早該知道的,自打她扣動扳機殺死第一個受害人時就該料到日後的結局。她閉了閉眼,緩緩說道:「一切都是為了那本小說。」

「小說?」唐曼玲困惑的蹙眉。

江曉凌倍感無力的點點頭:「是的。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漸漸發現自己的作品總是被固定在一種現有的模式裡無法突破。文字始終一成不變,讀者似乎已經適應了我的驚悚風格,漸漸變得不再買帳。出版社也察覺到這一情況,開始與我溝通,希望我能改變一下寫作風格。他們說的如此簡單,但那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短時間內我仍然保持著原有模式。再後來,開始有讀者對我的小說提出了質疑,認為缺乏真實性,臆想成分太多。最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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