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1/5頁)

在接下來的一年裡,暮先生教我如何去獵食,飲血,而又不被人抓住;如何獲取僅供維持生命的血液;如何在人群中隱藏吸血鬼的身份。漸漸地,我拋開了我作為人才有的恐懼,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夜行生靈。

兩三個女孩站在那裡,神情嚴肅地看著魔術四肢科馬克。他伸胳膊踢腿,轉動脖子,活動肌肉。然後,他衝女孩子們眨眨眼,把右手中間的三根手指放到牙齒中間,一口咬了下來。

女孩們尖叫著逃開了。科馬克咯咯地笑著,扭動著新長出來的手指。

我哈哈大笑。你一旦在怪物馬戲團工作,你就會習慣這些把戲。巡迴演出的演員都是奇人,是自然界的怪胎,擁有奇特、有時甚至是駭人的力量。

除了魔術四肢科馬克,其他的演員還有:雙肚拉莫斯,他能吃下一頭成年人象或者一輛坦克;鋼牙格莎,她能咬穿鋼板;狼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狼,就是他咬死了我的朋友薩姆·格雷斯特;祖絲佳,一個美麗神秘的女人,能隨心所欲地長出鬍子;還有高先生,他能像閃電樣快速移動,而且好像能讀懂人的心思。高先生是怪物馬戲團的老闆。

我們正在一個小鎮上演出,營地設在一座舊磨坊的後面,營地裡每晚都有演出。這是一個破爛的垃圾堆置場,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場所。我們可以在世界上最氣派的劇場中演出,住最豪華的酒店——馬戲團賺了很多錢——但我們保持低姿態,待在警察和其他官員們很少去的地方會安全些。

我跟暮先生離開家,已經快有一年半了,但我的外表沒多少變化,因為我是半吸血鬼,我衰老的速度只是人類的五分之一,這就意味著,雖然十八個月過去了,但我的身體只比以前老了三四個月。

雖然我外表變化不大,但在內裡我已經完完全全是個新人。我比任何同齡的男孩都要強壯,能夠跑得更快,跳得更遠;我的指甲堅硬得出奇,能摳破磚牆;我的聽覺、視覺和嗅覺能力都大大加強了。

但由於我不是全吸血鬼,很多事我還不能做。比如,暮先生能超速奔跑,他把那叫做掠行;他能撥出一種氣體,使人昏迷;他還能與其他的吸血鬼以及高先生那樣的人交換思想。

在我變成全吸血鬼之前,這些事我都不能做,但我並沒有難過得睡不著覺。半吸血鬼自有他的好處:我用不著喝那麼多人血,而且更好的是,我能在白天活動。

白天,我跟蛇娃埃弗拉翻檢垃圾,為小人找食物——小人是一些古怪的小東西,穿著帶兜帽的藍色斗篷,從不說話。也許除了高先生,沒人知道他們的身份,也不知他們是幹什麼的,更不知道他們是從哪兒來的,為什麼要隨團演出。他們的主人小先生是個令人討厭的傢伙(他喜歡吃小孩子!),但我們在團裡不常見到他。

“找到了一條死狗,”埃弗拉叫著把它舉過頭頂,“聞著有點臭。你覺得他們會介意嗎?”

我聞了聞——埃弗拉離得很遠,但我還是聞到了死狗的臭氣,好像近在咫尺——然後點點頭。“很好。”我說。不管我們帶回去什麼東西,小人都吃。

我的包裡裝著一隻狐狸、幾隻老鼠。我不喜歡弄死老鼠——老鼠對吸血鬼們很友好,只要我們發出召喚,它們就會像溫順的寵物一樣跑來——但工作就是工作。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得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兒。

馬戲團裡有很多小人,大約二十個左右,其中一個跟我和埃弗拉一起尋找野物。他是在我和暮先生加入馬戲團後不久來的。我能在小人中認出他,因為他左腳有點兒瘸,我和埃弗拉便習慣叫他左兒。

“嘿,左兒!”我喊道,“怎麼樣啊?”那穿著帶藍兜帽斗篷的小人沒有回話——他從來不答別人的話——只是拍拍肚子,表示我們還需要更多的食物。

“左兒說還得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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