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的,她們可能會恨自己最愛的人,也可能愛上自己曾經憎恨的人。你過得那麼無聊,學學怎麼戀愛,生活比較有趣一點。”
他看我沒什麼反應,又繼續努力遊說:“喂,喂!她是你喚醒的,又因為你的衝動而在紅塵中受苦,現在可只有你能救她了,難道你就這樣甩手不管?你可一直都不是個不負責任的人呢。”
是的,至少,我應該對她負責。
“情愛無定式,王只要按自己的心去做就行了,愛情除了努力,也要天意和運氣,不必太執著於得失,終有回報。”蒼茫的聲音終於又在龜殼裡響起。
是啊,之前的我就是因為太自信於對結果的控制,一旦出乎意料就大失常態,終於釀成不可挽回的結局。什麼時候我竟然變得如此患得患失呢?
“好吧,我去找她。”
六、轉世 '本章字數:2083 最新更新時間:2006…11…16 1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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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南冥海交給傲雲打理,又託他照顧養在桀驁送的水晶琉璃樽裡的絳珠草根,然後隻身去了凡間。
在芸芸眾生中尋找她。
這一去,就是幾千年。
她身上流著我的血,尋找並不是很困難的事情。只是轉生並不是即刻就能發生的,要根據前世因果等因素,由冥府官員選擇投胎的時間地點,有時候兩次轉世甚至會相隔數百年。而且剛出生時母體的氣味掩蓋了一切前世的資訊,至少要等到八歲才會漸漸發散出來。
等待的時候,看人類在紅塵中掙扎,感受他們的喜怒哀樂,漸漸對神的責任有了更深的理解,神對他們而言,不只是守護,更是寄託、期望、約束和懲戒。這是以前在天界無法體會的東西。
第一次投胎,她和那石頭的轉世是青梅竹馬,自幼定親。但那石頭隨村人進京經商,竟憑著聰明伶俐,到大司命府上自薦成了門客,沒多久被大司命推薦作了禮部侍郎,就娶了禮部尚書的女兒,將全家都遷進京城,幼時的親事再不提起。我扮作村裡的教書先生,照顧她關心她,但她倔強的堅守兒時承諾,直到病逝,臨死時對我說:“對不起,謝謝你。”這一次,她和石頭的緣分有十六年,她活了十八歲。
第二次轉世,她不過是鄉下的普通女子,以洗衣為生,我作了村口的鐵匠,他卻是將軍。原本以為他倆今生難以相遇,誰知他帶兵路過,在河邊飲馬時與她一見鍾情。然而世事難料,國破,將軍奉命求和,因她生得清麗秀美,竟將她作為禮物送給敵國國王。我本想帶她逃離,卻被她堅定的拒絕。她順從的承受了被當作禮物,又被利用為間諜的屈辱,卻在敵國城破,將軍殺入時自盡。她實現了他的願望,但不願再見。那時,她二十五歲。
第三次轉世,她是縣令家的小姐,我從她十歲時便受聘作她的老師,漸漸成為她仰慕的物件,就在我以為一切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時候,她被縣令送去參加一年一度的入宮秀女甄選,半路遇到搶劫,被這一世轉世成匪徒的石頭劫掠上山,一年後死在攻入山寨的官兵刀劍之下,這一次,她和他的緣分只有一年,死時十七歲。……
所有到凡塵歷練的神仙,都不能動用自己的神力去左右世事、影響天地程序,否則命運之輪的軌跡必將因此改變,違禁的神仙會受到天帝最嚴厲的懲罰。我只能用自己的智慧和退減到百分之一的體力,盡心竭力的保護她,卻無法改變她的命運,和她的心意。
第四次、第五次……她在不同的地方轉世投胎,和那石頭總有著或遠或近的緣分,有時她愛上他,有時他娶了她,但最後都不得善終,她從沒活過二十五歲,每次到死也不能和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