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部分 (第3/5頁)

他接著道:“所謂‘三不採’,就是大家閨秀不採,小家碧玉不採,鄉女村婦不採。”

“嗯,這個我聽某人說過,但為什麼?”我問。

“他跟你說過?呵呵――”他又怪笑了幾聲,啜盡杯中酒,道:“大家閨秀不採,原因有二:一則這些大戶人家大凡都會請一些會武功的護院,極居盛名的高人都不會喜歡用迷|藥,因而麻煩。再則那些深居閨院的大家閏秀們,雖外表高貴端莊,才藝雙全,但由於從小嬌生慣養,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實則也是種禁錮。也許是禁錮了太久了,一旦得手,她們那種無力的嬌喘抗爭,就算是讓人想要多番雲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無味……”

咋舌。

“臉未紅?呵呵――”他調笑,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豔事,她們往往連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個肚裡吞,好比啞吧吃黃連,而門外那些護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如虛設,事後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豔事?應該是殘忍才對吧。”我道。

他淺啜一口酒,吃點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採花賊才叫殘忍,若是遇上我則是豔福。”

“自戀。呵呵――”我笑道:“繼續。”

“自戀?呵呵。小家碧玉不採,理由更簡單。她們不似大家閨秀們那般拘束,但卻具備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採花的當下,偶爾會有些掙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幾聲的也有吧,但至少不會嘶聲力竭的亂喊爛叫,臉面對於她們來說同等重要。還有一點和大家閨秀不同,就是事後她們會報官府處理,一旦官府追查起來,雖說藏身不難,但也是種無盡的麻煩。麻煩,乏味,故而,不採。”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對於這種兩種人家的鮮花,達到一定級別的,無需放迷|藥,只要是膽子夠大,盤子踩的準,儘管去落紅留跡。哈哈哈――”

再咋舌。

“禽獸。”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獸的還在後面,還聽不聽?”他放蕩的大笑,看我默然,繼續道:“山野村姑,是這三不採中最麻煩的。理由有三:一是這種農家小花皆是出生於窮苦人家,由於長年的勞事作物,人高馬大,因而力氣會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則是不喜歡把體力浪費在這種無謂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終征服後,其強烈的反抗之下給你帶來的舒服感卻是讓人慾仙欲死。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歡。”

我白了他一眼,輕嘗一口酒,示意他繼續。

他點頭,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個美人胚子,但脫光了衣服卻發現皮粗肉厚,摸起來毫無觸感,便頓覺無趣。其三,這點也是最重要的,她們可不同於那些千金小姐們,才不怕什麼丟人不丟人,就算街坊鄰居們全都知道也無妨,往往都會大聲尖叫,有時候那種聲音能賽過殺豬叫,驚天地泣鬼神,震的你耳朵嗡嗡作響,嚴重地或許會失聰幾日。因而這種帶刺的“野花”,能不採還是不採為妙。”

聽完他這“三不採”的高調,不由地輕笑了起來,這男人真是堪稱經典中經典,我道:“你可以寫一本秘笈了,名曰。”

“採花寶典?哈哈!”接下來便是他經典的總結性發言了:“能上這‘三不採’人家作案的,大多為一些不入流的跳梁小淫賊們所為,而對於達到一定級數的,還去採她們,只會自我貶低身份,極負盛名的高人都是很善於等待的。俗話說:最難到手的,才是最好的。”

末了,還意味深長的用他那雙勾魂眼衝我直放電。

“明知花有刺,偏向叢中行?”我很順口接了下去。

“哈哈哈,也是他告訴你的?他什麼時候變的這麼多嘴了?”霍無影又笑嚐了幾口酒。

我低頭喝著杯中酒,不語。

“你是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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