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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第4/5頁)

【題解】

本篇是在揭露和批判“人君為政失道,天用災異譴告(譴責告誡)之”,故篇名為“譴告”。漢儒宣揚自然災害是天意,是上天用來告誡和懲罰君主“為政失道”的手段,“人君失政,天為異;不改,災其人民;不改乃災其身。”對此,王充首先明確指出,天是無意識的物質實體,“天道自然也,無為”。自然災害的發生是種自然現象,“風氣不和,歲生災異”,就像人生疾病,是“血脈不調”一樣。而漢儒所宣揚的,實際上是“使自然無為轉為人事”,是毫無道理的。其次,王充則直言所謂“上天”不過是漢儒為了使君主所為符合其政治主張而編造出來的“天神”罷了,“上天之心,在聖人之胸,及其譴告,在聖人之口。”再次,王充毫不客氣地指出:“六經之文,聖人之言,動言天者,欲化無道,懼愚者。欲言非獨吾心,亦天意也。”想借天來恐嚇百姓,是其產生的政治及心理根源。最後還指出,“變復之家,見誣言天,災異時至,則生譴告之言矣”,是其產生的途徑。這樣,漢儒的“譴告說”實質,便被層層削開,暴露無餘了。

【原文】

42·1論災異(1),謂古之人君為政失道,天用災異遣告之也。災異非一,復以寒溫為之效。人君用刑非時則寒(2),施賞違節則溫。天神譴告人君,猶人君責怒臣下也。故楚嚴王曰(3):“天不下災異,天其忘子乎(4)!”災異為譴告,故嚴王懼而思之也。

【註釋】

(1)災:災變,指水災、旱災之類自然災害。異:怪異,指日食、山崩之類異常的自然現象。根據文意,疑“異”下脫一“者”字。本書《寒溫篇》有:“說寒溫者”,句例正同,可證。

(2)非時:違背時令。漢時人們認為,秋冬天寒地冷,萬物雕敝;春夏天暖氣和,萬物生長,這是天意。君主施政應該符合天意,秋冬宜用刑,春夏宜行賞。

(3)楚嚴王:即楚莊王(?~公元前591年),春秋時楚國君主。姓羋,名旅(一作呂、侶)。公元前613~前591年在位。曾整頓內政,興修水利,使國力強盛。後在邲(今河南省滎陽縣北)大敗晉軍,陸續使魯、宋、鄭、陳等國歸附,成為霸主。由於漢明帝叫劉莊,東漢人避諱,改“莊”為“嚴”。

(4)子:疑“予”形近而誤。遞修本作“予”,可證。引文參見《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譯文】

談論災異的人,認為古代的君主治國違背了先王之道,天就用災異來譴責警告他。災異不止一種,又用天氣的寒溫來作為君主“為政失道”的證明。君主用刑不符合時令,天就用寒氣來譴責警告他;施賞違背節氣,天就用溫氣來譴責警告他。天譴告君主,就像君主發怒斥責臣下一樣。所以楚莊王說:“天不降災異,是老天忘了我吧!”災異是上天的譴告,所以楚莊王對天不降災異感到害怕,總想著它。

【原文】

42·2曰:此疑也。夫國之有災異也,猶家人之有變怪也。有災異,謂天譴人君(1);有變怪,天覆譴告家人乎(2)?家人既明(3),人之身中亦將可以喻。身中病,猶天有災異也。血脈不調,人生疾病;風氣不和,歲生災異。災異謂天譴告國政,疾病天覆譴告人乎?釀酒於罌(4),烹肉於鼎,皆欲其氣味調得也。時或鹹苦酸淡不應口者,猶人勺藥失其和也(5)。夫政治之有災異也,猶烹釀之有惡味也。苟謂災異為天譴告,是其烹釀之誤得見譴告也。佔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審天。使嚴王知如孔子,則其言可信。衰世霸者之才,猶夫變復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註釋】

(1)本篇譴告均連言,故疑“譴”下奪一“告”字。

(2)家人:東漢時常把老百姓稱作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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