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是衍文。
【譯文】
天文歷算家計量了太陽的光,推算了太陽的質地,知道太陽的直徑是一千里。假使出來的太陽是扶桑樹上的太陽,扶桑樹就應該能遮蓋一萬里,才能承受住它們。為什麼呢?因為一個太陽直徑是一千里,十個太陽的直徑就該是一萬里。天離人六萬多里。抬頭看十個太陽,會眼光昏花,因為陽光太明亮了,人無法忍受。即便出來的太陽是扶桑樹上的太陽,禹和伯益看見了,也無法知道它們是太陽。為什麼呢?因為抬頭看一個太陽,眼睛就感到眼花繚亂,何況是看十個太陽呢?當禹和伯益看見它們,像鬥筐的形狀,所以起名叫做“日”。這大如鬥筐是遠離六萬裡看到的形狀,不是就近看到的形體。由此說來,禹和伯益看見的,估計像太陽又不是太陽。
【原文】
32·24天地之間,物氣相類,其實非者多。海外西南有珠樹焉(1),察之是珠,然非魚中之珠也。夫十日之日,猶珠樹之珠也(2),珠樹似珠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實日也。淮南見《山海經》,則虛言真人燭十日,妄紀堯時十日並出。
【註釋】
(1)珠樹:傳說中的一種樹,葉子像珍珠。參見《山海經·海外南經》。
(2)之珠:疑是衍文。《太平御覽》卷八○三引《論衡》文無“之珠”二字,可一證。下文“珠樹似珠非真珠”只承“珠樹”為文,可二證。
【譯文】
天地之間,萬物的氣相類似而實際上不同的東西很多。海外西南方有種珠樹,看它是珠,然而又不是魚腹中的珍珠。那扶桑樹上十個太陽中的太陽,就像珠樹一樣,珠樹像珠而不是真的珠,十個太陽像太陽而又不是真的太陽。淮南王看見《山海經》,就虛構說仙人用十個太陽照明,於是隨便記載堯的時候十個太陽同時升起。
【原文】
32·25且日,火也;湯谷,水也。水火相賊,則十日浴於湯谷當滅敗焉(1)。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處其上,宜燋枯焉。今浴湯谷而光不滅,登扶桑而枝不燋不枯,與今日出同,不驗於五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且禹、益見十日之時,終不以夜。猶以晝也,則一日出,九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如平旦日未出,且天行有度數,日隨天轉行,安得留扶桑枝間,浴湯谷之水乎?留則失行度,得度差跌(2),不相應矣。如行出之日與十日異,是意似日而非日也。
【註釋】
(1)浴:洗澡。這裡作浸泡講。
(2)差跌:同“蹉跌”,差錯。
【譯文】
何況,太陽是火,湯谷是水。水火相剋,那麼十個太陽浸泡在湯谷裡就該熄滅毀壞。火燒木,扶桑樹是木,十個太陽在它上面,就該被燒焦枯死。如今它們浸泡在湯谷裡而光不熄滅,爬在扶桑樹上而樹枝不枯焦,跟今天太陽出來的情況相同,這不符合五行相生相剋的道理,所以知道這十個太陽不是真的太陽。況且禹和伯益看見十個太陽的時候,始終不是在晚上。要是在白天,那麼一個太陽出來,另外九個太陽就該留下,怎麼能十個太陽同時出來呢?如果是黎明太陽沒有出來的時候,則天的執行有一定的度數,太陽是隨著天旋轉執行的,怎麼能停留在扶桑樹的樹枝上,浸泡在湯谷的水裡呢?要是停留在扶桑樹上、湯谷水中,那就不符合執行的度數,執行的度數就要發生差錯,跟太陽隨天轉不相應了。如果隨天執行出現的太陽與那十個太陽不同,這樣推測起來那十個太陽只是像太陽而又不是太陽了。
【原文】
32·26《春秋》莊公七年(1):“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2),星霣如雨者(3)。”《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修《春秋》曰(4):‘雨星,不及地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