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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離婚後還可以再婚嗎? (第1/2頁)

離婚後還可以再婚嗎?

【路14:8】“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

【來13: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書上說,妻子不可以離開丈夫,如果離開了不可以再嫁,或者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開妻子!

奧古斯丁據此非常肯定地說,不可以!

他論述道因為婚姻這神聖的盟約,除了死亡,不會因為人的任何行為而解除。所以在婚姻裡的人,也就是有神聖盟約在身的人,即使離婚了,婚約依然在,也就是說,離婚者在上主眼裡婚姻還在,即使是因為淫亂的緣故而離婚的。那沒有犯淫亂的一方若再婚,也屬於犯淫亂的,且與新人一同陷在淫亂裡。除非悔改,否則就應當被棄絕!

這是古代聖徒對婚姻的嚴謹論述,也是他們對於信仰的認真嚴肅對待,他們堅持聖潔,堅持人所有的行動都應當持守聖潔。尤其是在婚姻的事情上,人必須持守聖潔,否則就沒有資格朝見主。

相比之下,今天的人對離婚後再婚所持的態度就相當的溫和,毫不吝嗇的給予很大的寬容理解了。

對此,不知道應該說今天的人是撕裂的,還是奇怪的。一方面,我們對婚姻很看重,認為它是上面那位所設立的,是一件人人都當尊重的事情,結婚要慎重,要多方查驗,婚戀輔導。婚內生活要彼此成全,要過榮耀他的婚姻。離婚是萬不可取的,除非對方出軌否則絕不可以離婚,即使對方出軌,也要酌情給對方悔改的機會,不要貿然離婚。可以說這些都非常好,很對。

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卻又好像對於離婚後再娶、再嫁的事情,沒那麼的在意,視之為可以做的事情。

我們會理直氣壯地說:那不然哩?

人家還這麼年輕,難道日子不過了嗎?他是愛呀,怎麼會忍心看著他的兒女孤苦伶仃一個人過日子呢?一個人萬一有試探呢?還沒生孩子怎麼辦呢?

總之,這時,就沒什麼人在乎聖書上是怎麼說的了,一股腦地,把所有的,人眼中看到的現實問題丟擲來,作為論據,堅定地認為離婚後可以再婚!

唉,現如今,餘身邊再婚的人著實不在少數,談此話題甚感壓力,恐怕一不小心便冒犯到身邊的朋友。但也正因為眼見許多再婚的人,所以才要斗膽談論一下這個話題!

對於這個話題,餘願追隨諸聖的腳蹤,認為離婚後再婚是不可以的,是淫亂的大罪!

很多人可能會對這個觀點義憤填膺,斷難相容:

憤慨道:

“這樣,那些年紀輕輕就離婚的人,怎麼辦呢?孤獨終老嗎?”

人家還沒有生孩子呢呀,一輩子不生孩子了嗎?

這豈不是違背了生養眾多的教導?

你一句不許離婚者再婚,說的很輕鬆,現實環境是很殘酷的好嗎?

唉,當我們不想照著書上的話去行的時候,當我們定意偏向罪行的時候,就會把現實、把環境搬出來,裝作一副可憐的樣子。這是我們的慣用伎倆。

按照這個邏輯,凡是我們不願照著真理去做的,豈不都可以搬出環境來作為擋箭牌嗎?

昔日的百姓也是如此做的——他們說自己打不過那些巨人,讓他們去搶迦南巨人的地盤,無疑是要他們去送死。所以就按照他們所說的,那一代人就全部倒斃在曠野。

因此擋箭牌只能矇蔽我們這剛硬的良心,讓我們假裝這些事情是可以做的,或者假裝這些事情不能做。但卻擋不住公義的審判。

如果我們可以根據環境來決定是否要遵守一些命令和教導,那麼哥林多人收了自己的繼母,也就不是什麼可斥責的事情了。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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