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的人將自己的利益看得比什麼都重要。
德行、節操、廉恥、良心,都算不得什麼,
惟有自己的利益決不許受一點損失。
如果有人要侵犯他的利益,立時便挺身起鬥,決不肯作絲毫的讓步。
我們試一檢視社會中間人和人衝突相爭的事件,
絕大多數都是為利益而起的,
或是為金錢,或是為產業,或是為地盤,或是為勢力,或是為尊榮,或是為名譽。
人和人同處不遇見利害的衝突,總可以謙恭和氣,
只要一遇見利害的衝突,便誰也不甘心受損失,
輕則爭吵,重則鬥毆,
涉訟法庭,喋血疆場,什麼慘劇都演得出來。
不用提同學、同事、鄰舍、朋友,
就連一家裡的骨肉手足中間,
誰也不肯容別人侵犯自己的利益。
就是因為這個緣故,社會中的糾紛衝突總沒有停息的一日。
在這種現象中神要他的孩子們活出一種奇特的人生來。
神不但不許他們侵犯別人的利益,
更要他們在受他人侵犯的時候甘心退讓,樂意忍受損失。
神使他的愛子耶穌在這件事上為他的孩子們留下極好的模範: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章二十三節)
他也教訓我們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五章三十九至四十一節)
他又藉著他的僕人教訓我們說,“不要以惡報惡……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章十七至二十一節)
一個基督徒如果為自己的利益與人相爭,
便足可證明他不聽從神的命令,他也不像他的主。
如果有一個基督徒為利益與別人起了衝突,
他同他的對頭到我這裡來評理,
我不問事情的經過,我要對他說:“你作得不對。”
如果他問我說:“你尚未查問事情的經過與曲直,怎樣判定我作的不對呢?”
我要回答他說:“如果是你侵犯別人的利益,自然是你不對;
但如果是別人侵犯你的利益,你是跟隨基督的人,卻不追隨主的腳蹤,甘心忍受損失,反倒與人相爭,所以仍是你不對。”
如果有兩個基督徒為利益起了衝突,
他們到我這裡來評理,我要對他們兩個人說,
“你們二人都不夠基督徒的樣式。
那侵犯人的自然不像基督,
那受侵犯卻不肯吃虧的又何嘗像基督呢?”
作基督的門徒卻不聽從他的命令,也不效法他的樣式,
怎能算為好基督徒呢?
但我們也不是說好基督徒總不與人相爭,
為真理和正義,為神的道和主的名,
基督徒不向任何人讓步,
他們勇猛像獅子一般,
他們不怕任何人,也不怕任何勢力,任何逼迫。
但為他們自己的利益,他們卻馴良像羊羔一般,
總不與人相爭。
一個基督徒如果不敢為真理和正義為神的道和主的名與人抗爭,
他就不是好基督徒;
一個基督徒如果為金錢財產利益地盤權勢尊榮與人相爭,他也不是好基督徒。
可嘆!可嘆!
今日絕大多數的基督徒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