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娘,你問我們沒用。日子是小姑子要過的,你得問她自己的想法。如果連她自己都沒有想法,又能指望我們說什麼?我們是做人媳婦的,不管怎麼說都是錯的。”
“子慶家的,你說呢?”凌子慶是凌大山的大兒子,王氏叫的是小方氏,也是方氏的孃家侄女。二媳婦方氏把孃家的侄女指給了自己的大兒子。
小方氏與她姑姑的個性一模一樣。她嗑著瓜子,說道:“這點事情需要如此為難嗎?直接把孩子打了,再找個人嫁了。莊大林那小子不承認,小姑子可以換個說法嗎?你在牢裡呆了一個月,只要不傻,誰不知道這孩子是莊大林的?只是他不承認,我們也沒有辦法。我們就說,是那小子強迫了小姑子。只要把這個話傳出去,不管莊大林承不承認,總有人相信我們的話。莊大林不是想考科舉嗎?有了這個名聲,就算考上了也沒用。”
小方氏的這個辦法就有些狠了。這根本就是不給莊大林任何退路。
當然,他們也沒有討到便宜。這根本就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這件事情必須快些處理。月兒十八歲了,那是要說親的。”凌大江悶悶地說道:”采薇是凌家的女兒,月兒就不是嗎?“
王氏凶神惡剎地瞪著凌大江。
凌大江在這個時候不為自己的妹妹著想,只知道護著他那個女兒。馬氏嫁過來這麼多年,就給他生了一個賠錢貨,有什麼好稀奇的?
說來說去,眾人還是沒有主見。唯一稱得上辦法的就是嫁掉凌采薇。
只是,凌采薇已經失去清白,就算再嫁,也只能嫁鰥夫或者那些討不到媳婦的破落戶兒。一想到那個場景,凌采薇的心裡就冰冷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