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誠把一份資料,遞給了許導,「這是我女朋友宋亦,幫她安排一個角色,小角色就行,露個臉,混個臉熟,最好討喜一點。」
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劇組,自己投資的電視劇,拍攝週期三個月,成本超過兩千萬。
不佔點小便宜,捧一下自己人,那還算是人嗎?
「沒問題!林總,你就放心吧!」
「現在是不好安排了。這樣吧,我在結尾,在30集大結局的時候,給她安排一個角色。大結局的收視率一般都比較高,這樣的曝光度更高。」
許導一口答應。
拍電視劇拍電影,總會有各方資本,都想安插自己人進來。
有的是投資方的力捧演員,有的乾脆就是老闆的小情人。
對於這種事情,但凡是個像樣點的導演,都見得多了,也幹得多了,輕車熟路的,非常輕鬆。
「林總——」
剃了個寸頭的文華,笑呵呵的快步走來,伸手和林誠握了握,「我可是你的忠實歌迷,忠實粉絲。你給我寫的那首歌《等不到的愛》,寫的實在是太好太好了,我都感覺自己配不上這首歌。」
「要不,待會去錄音室,您給我指點指點?」
雖說是成名已久的老牌演員,出演過多部熱播的都市劇,在觀眾當中口碑極佳的男演員,可到了林誠的面前,文華仍舊錶現得非常謙卑。
畢竟,人家可是投資方,是大老闆,一個月賺的錢,比自己一年賺的都多好幾倍。
更何況,林誠是寫歌的。
在歌壇裡,能寫曲子的,就算是爹了——「曲爹」!
而林誠卻是詞曲雙修,外加資本光環,妥妥的算「爺」。
他一個演員,就算再出名,演技再好,口碑再好,也遠遠無法和林誠相提並論。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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