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翻從朝廷手中得到了二十萬貫錢的行路費,這一點有點像趙光義的手段,拿錢買人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吉虔二州的爛攤子,是二十萬貫錢可以解決的嗎?二百萬都解決不了的,你給我二十萬有個卵用?
但是該說不說,在大宋朝,尤其是北宋,做了五品以上官就等於做了大富翁的說法還真是不假,嶽翻官職差具備,太中大夫,集賢院學士,江南南路安撫使,吉州知州,每個職位都是四品以上的,所以俸祿乘以四,每月收入足足有八百貫之多,摺合成人民幣,嶽翻也粗略的算了算,大概是一百二十萬一個月,年收入將近一千五百萬!抵得上朝廷宰相一個職位的年收入!
還不算自己當官這一個多月以來,已經連續收到了徽宗皇帝六次賞賜,賞賜衣料絹帛,賞賜僕人差役,賞賜職田,賞賜油鹽米柴,賞賜大屋子,賞賜大量錢財,這一個月下來,嶽翻的收入又翻了三番,當官一個月,就成了百萬富翁,嶽翻看到那麼多的財物和帳本,真的覺得自己就這樣當官算了,什麼也不要做,拿錢就可以了……
然後嶽翻把自己一個月和賊匪交戰七次,懲治通匪官員三十七人,斬賊匪一千餘人的訊息上報朝廷,徽宗皇帝大手一揮,賞錢五十萬!
他哪裡來的那麼多錢?!
一百五十四 嶽翻要讓變法來得更猛烈
先不說錢的問題,要讓整個吉虔二州都動亂不安,都處於一種要叛亂而不叛亂的狀態,處於一種隨時都可以暴怒的狀態,那才是嶽翻需要做的,不管如何,他來這裡的首要目的不是建設,他知道雖然建設很重要,但是他能繼續待在這裡更加重要,所以,為什麼要停止鑄無射變法呢?讓變法來得更猛烈些吧!
吉州已經大致安穩,沒有刻意挑撥的必要,而且嶽翻一直打算把吉州打造成自己真正的大本營,同時也可以在對抗虔州的時候把永和小鎮當作輔城,互為犄角之勢,虔州賊匪若是來犯,必然會透過永和小鎮,那麼自己送去永和小鎮的一萬多原賊匪,就是重要的抗擊力量。
虔州是最難對的一個州,也幸好自己是吉州知州而不是虔州知州,虔州知州還好好兒的活在自己的監牢裡面,隨時等待皇帝的安排,這傢伙可是朝廷外放官員,居然也通匪,可真叫嶽翻感到意外,而且他被抓了那麼久,虔州也沒出什麼亂子,足以顯示當地人自我治理的效果很好,民匪一家的生活習慣保持得很好有沒有官府其實不重要。
嶽翻在吉州宣示了官府的威嚴和重要性,透過變法和執法官昭示官府的存在的必要性和作用,相對於虔州而言,吉州已經開始步入了官府統轄時代,開始逐步向江北的諸多州縣靠攏,而虔州依然是一副化外之地世外桃源的模樣,有沒有官員,其實並不重要,就好象嶽翻抓捕官員,兩個州那麼多地方,才抓了三十七個官,剩下的官呢?
要麼是死了,要麼是從來就不存在,虔州更像是個土匪自治州,根本不需要官方勢力的存在,而嶽翻的鑄無射變法和執法官加上一千多人馬的入住,使得虔州人非常不滿意,他們要為延續了一百多年的自治權利鬥爭,雖然這種自治權利使得虔州宛如土匪樂園,可是,在越來越多的人成為土匪或者半職業的土匪之後,這種自治權利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而執法官的出現也使得那些為數不多的不願意做土匪的虔州人看到了希望,兩方面的勢力顯然是土匪勢力佔據上風,良民勢力佔據下風,執法官每時每刻都要遭到生命的威脅,每殺一個人都非常困難,這些天來已經不止一個執法官向嶽翻訴苦,要求增加兵力,否則他們自己的安全都難以保證了。
土匪不敢明目張膽的進攻,但是暗地裡使絆子絕對是他們的拿手好戲,住的地方被火燒了,或者晚上睡覺的時候被火燒了,在或者走在半路上掉進了坑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