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混亂的動了起來。
頭領雖然有些奇怪,這頭狼的嚎叫為什麼像是在說話,但是看到狼群的混亂,他知道斬首起到作用了,該行動起來了。
二十多分鐘過去了。
頭領和他的戰士們,依舊在山洞中。
頭領臉色難看的看著三百米開外,頭狼被拖走的屍體。
一頭原本看上去和其它混種狼一樣體型的混種狼,一口一口的吞食著頭狼的身體。它每吃一口,體型就大上那麼一些。
頭領很確定,頭狼的力量透過血肉在繼承。
從頭狼嚎叫,到現在這二十分鐘,發生瞭如下的事情。
頭領和戰士們在狼群混亂的時候,衝了出去。但是,與原本頭領所想,忙著相互攻擊,爭奪頭狼地位的狼群不同。它們的首要目標,居然還是他和戰士們。
斬首戰術成功了,戰略目標卻沒有達到。
戰士的數量畢竟有限,他們不得不一退再退,直到再退回洞穴中。看著一頭混種狼,把頭狼的屍體拖走,吃掉它的身體繼承它的力量。
頭領看向那名吃下霸力丸的戰士,戰士的血管看上去猙獰得嚇人。
戰士搖了搖頭,表示他對三百米外的目標無能為力。
頭領嘆了一口氣,彷彿認命了一般,坐在了地上。其他的戰士,也都坐下沉默無聲。
在這個新時代,危險隨處存在。
他們不畏懼死亡,卻沒有想到會在這裡全軍覆沒。他們想起了聚落裡的女人和孩子,有些擔心,沒有了他們的保護,她們能否在這個危機四伏的世界活下去。
忽然,頭領抬起了頭,他似乎聽到了一聲槍響。
這是幻覺?
首領看著其他的戰士,目光中帶著疑問。
這時,他聽到了第二聲槍響。
不是幻覺!
首領拄著狼牙棒站了起來,墊腳眺望著槍聲的方向。原本已經認命的他,忽然誕生了些不切實際的幻想。我們會得救?
烈日炎炎,雖然還是春天,但裸露著大塊岩石的荒原,卻泛著熱浪。
一名拿著狙擊步槍,從頭到腳包裹的嚴嚴實實的戰士匍匐前行。
說來也怪,他這一身黑色裝束,在此刻熱的像燒紅鐵板一般紅褐色的荒原上,應該顯眼無比,卻沒有任何一個生物注意到他。
一個小時前,快步行走在荒原,趕路去蠻荒海岸,發現了一夥人類的足跡,以及群狼腳印的他,判斷有一夥人類被狼群圍困住了。
他決定救他們。
這無關正義。在新時代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強者存活,弱者去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不過,因為同為人類,他還是決定救下他們。
架起狙擊步槍,把一個個混種狼套入準星,每射出一顆子彈,就解決一頭變種狼。
頭領聽著勻速的槍聲,看著視野內一頭又一頭倒地的混種狼,臉上沒有絲毫表情。
來者太強了,強到首領聽到了這麼多聲槍響,都沒有看到襲擊者,也無法判斷出襲擊者的具體方位。
要知道,經過感知強化的頭領,目力所及有一千米遠。
他都沒有看到襲擊者,說明襲擊者最少是在一千米外開的槍。
哪怕是用狙擊槍,這個距離也有些恐怖了。
頭領判斷著,襲擊者最少強化過兩次感知和一次射擊專精。不然,不會在這麼遠的距離,射的那麼準。
頭領和他的戰士們,雖然看上去宛如茹毛飲血,粗鄙莽撞的野人。但事實上,他們對於槍械,汽車這類象徵著文明的東西並不陌生。
頭領的麻布口袋裡,現在就有一把十毫米手槍,他不拿出來用,只是因為沒有子彈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