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來。
結果,我這個腸胃沾不得生水,植物知識匱乏,分不清食物和毒物的標準城市小青年,在烈日炎炎的無人山林裡,沒吃沒喝的走到腿軟、腳起泡。
當我的面子與腳底板進行了一場你死我活的拉鋸戰,並以腳底板獲勝而告終時,我結束了2個多小時的逃家之旅,踏上回山莊的旅程。
又過了5分鐘,我隆而且重的發現,我迷路了……
再過了5分鐘,我無而且奈的發現,我不僅高估了自己的方向感,還高估了7歲小娃的體力,我走不動了~~
我幾乎用爬的,癱到一棵大樹的樹蔭下,剩餘的力氣剛夠用來喘氣。
形象全毀的大字型躺在地上,閉著眼睛迷迷糊糊的想,是不是就要這樣了帳,歇菜了?好不容易砸在我頭上的穿越之旅就這樣結束了?
真是悔啊!
也不知鬱悶了多久,我忽然覺得身體騰空了,好像被什麼托起來。用力到極限,也只能讓眼睛開出兩條細縫,只看見一個高高的、瘦瘦的、黑黑的輪廓,模模糊糊的怎麼也清晰不起來。
黑影好像還跟我說了句話,什麼內容,已經聽不清了,不過沉穩的聲線和溫熱的氣息,卻讓人很安心,很舒服。
嗯~這可比硬邦邦的地面舒服多了,於是我很不客氣的睡過去了。
再次醒來的時候,我已經躺在自己的床上。老爹、鵝管家、嬸嬸貓、伯伯羊全都一臉擔心的守在房間裡,讓人家好愧疚的說。
見我醒過來,善解人意的雪莉莎,一邊給我端上了美美的食物,一邊指指旁邊一團把腦袋擱在床上,直直瞅著我的黑東西,一邊說是他把我送回來的。
蘿絲瑪莉看見他,也忍不住發出不太文雅的“嘖嘖”聲。
他是一隻狗小哥,一隻稀有的,長著三個腦袋的地獄犬!
老爹說,他是獸人中最稀有的種族之一,來歷連他也不知道,但是他能感覺出這隻狗有很強的魔力。
嘿嘿,老爹你不行了吧?我可知道他的來歷哦,人家好歹也是歷史系的大學生嘛。
這傢伙原本是冥土女神hecate的寵,多少還是個神物;後來但丁寫《神曲》的時候,為了劇情需要,把它從希臘女神那兒順手牽羊,轉手送給了撒旦,從此他就降格成了魔犬了。
有意思,有意思。
黑白不分,啊不對!亦正亦邪才是現在主角的流行趨勢嘛。陽光少女拎著一隻地獄魔犬遛來遛去,多拉風啊!
為了我的拉風大計,我很誠懇的請求大家把他留下,又用最華麗的辭藻讚揚了我間歇性脫線的老爹,讓他很順利的忽略掉管家女士的危險警告,拍著胸脯答應下來,還保證一定把他訓練好。
於是乎,一週之後,我得到了一個身手敏捷、魔力高強、性格堅韌、技藝高超的萬能隨從兼保鏢。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狗狗經過訓練化成人形後,竟然成了個身才高挑,體型欣長,樣貌二十五六歲的帥哥。有一頭削得很利落的濃密短髮,顏色是接近黑色的深棕。右眼是水晶一樣的深紫色,左眼卻在黃玉色、淺灰色和天青色之間變換,乍看之下詭異又驚奇。
自悲劇帥哥羅嚴塔爾氏(注一)大紫大紅之後,“金銀妖瞳”成了隨處可見的地攤貨,但是“變色妖瞳”可是僅此一家啊。
摸摸嘴角,不知道我口水流下來沒有。
雖然我早就知道,按照“偉大的女主穿越定律”,但凡年輕男子十有**都是帥哥。但在看見真身之前,我還有點擔心。畢竟狗狗有三顆腦袋,臉蛋再怎麼漂亮,變成三頭阿修羅,那就有點那個什麼了。
可沒想到,上天如此佑我,他變成人形後,就自動變成了一顆腦袋——另外兩顆腦袋上哪兒去了,是個比較複雜的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