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幾個章節我們講了在家庭中最重要的飯食安排,要根據不同的人,不同的口味、以及人在不同狀態、以及不同年齡的情況下,做好整個家庭以及聚會時的飯食安排。這些安排要儘可能的讓人們在共同享受美食的的情況下,也讓人們擁有更加健康身體;讓親戚同樂,讓賓主盡歡。同時,齊家的又一項內容便是讓家裡人各安其位,各盡其責,這樣一家人才能夠和諧美滿,其樂融融,整個家族也會蒸蒸日上。
那麼,怎樣使家人各安其位呢?今天我們便從一個方面來講一下——“妾御績紡,侍巾帷房”。而從本節開始,到“矯手頓足 悅豫且康”講的便是一個成功家族的家庭生活的描寫。這些成功家族可能是成為朝廷的官宦,也有可能是“隱於市”的名門望族,也有可能家族的的優秀族人正隱於野,他們都是非常成功的家族。
“妾”,會意字,最早出現在甲骨文中。在甲骨文中,其字形下部是個“女”字,表示女人的意思;上部有人認為是“?”,在古代其代表的是有罪的意思。也有人認為是“辛”,“辛”就是一把“平頭剷刀”。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中說:“辛“是給有罪者或異族俘虜行黥刑時所用的刀、鑿一類的刑具,黥刑無法表現在簡單的字形之中,所以就借施刑的工具來表現。綜合下來,其本義便是因被俘或犯罪而被剝奪了自由、被迫為他人服務的女奴。到了秦朝以後將上面的“辛”字省寫成“立”,變成了現在的字形。《說文解字》:“妾,有辠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從?從女。《春秋》雲:‘女為人妾。’妾,不娉也。”許慎給的解釋為:妾是有罪的女子中,為主人服務並有機會接觸主人的女子。這些作為妾的女子,是不用透過下聘來進行娶親的。東漢時期的文字學家劉熙在《釋名》做出了另外的解釋:“妾,接也,以賤見接幸也。”意思說的是妾是以身份低微而被接納並得到寵幸的女子。到後來,妾也作為女子自謙的謙稱使用。這裡要講一下的是許慎和劉熙兩者的解釋是有所不同的,但又都代表了其本身的意思,無所謂哪個對,或是那個錯。為什麼?我們下面來聊一下。
妾最初是有罪的女奴的意思是毋庸置疑的。這在秦漢時期對刑徒稱呼我們便可以看出來“妾”的意思。秦漢時期,對一些刑徒稱之為“隸臣妾”。什麼意思呢?這些人是因本人犯罪,或被俘,或親屬連坐充作官奴婢(官婢)的而成為刑徒的。這些人中男的稱隸臣,女的稱隸妾。
由此可見在古代奴隸社會,當某個女奴被奴隸主看中時,她便會成為奴隸主的一種特殊伴侶,地位雖低於正式妻子,但又與一般女奴有所不同。隨著時間的推移,妾的來源逐漸發生了變化。她們不再僅僅來自女奴,還泛指正妻以外的眾妻。這些人有幾個來源:一個來源是媵(滕妾),屬於正妻的陪嫁在周朝以前,諸侯或部落首領在娶妻時,會附帶其妻子的親姊妹、堂姐妹、表姐妹以及侄女作為陪嫁。這些妾統稱為媵,其稱謂會因血緣關係的遠近而有所不同。到後來,和正妻一起陪嫁的丫鬟被主人寵幸後也成了妾。這是第二種來源。這兩種來源的妾,都是可以被扶正為妻的。
第三種來源是普通人家沒有透過明媒正娶的,或者家中普通的侍女。第四種來源是從一些地方買來的賤籍女子。
我們常聽古代有三妻四妾,但三妻四妾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三妻”指正妻、偏妻、下妻,也可能指嫡妻、偏妻、下妻,或者髮妻及兩平妻。“四妾”指貴妾、平妾、賤妾、侍妾,這裡的“四”並非確數,而是虛指多個妾室。正妻是指丈夫娶來的正式妻子,地位最高,一般也是家中的主要經濟支柱。其他的偏妻側妻也好,平妻也好,地位都不如正妻,其地位次於正妻,但有時也可以代替正妻的地位。妾室在古代社會中是地位較低的女人,一般是從家中貧苦或是家中有債務等原因而被賣入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