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上一章講了“仁慈隱惻,造次弗離”,我們接著講其下半部分——“節義廉退,顛沛匪虧”。那什麼是“節義廉退”呢?這也是我們德行品質幾個方面的具體體現。我們下面便詳細解析一下。
我們先從“節”開始說起。“節”,其繁體字為“節”,形聲字見於戰國文字。在戰國文字中其字形從竹,即聲;其上面是 “竹” 字頭,表明這個字的本義和竹子有關;下面是 “即”,表示讀音,綜合下來,其本意就是竹節的意思。《說文解字》給出的解釋:“節,竹約也”,“約,纏束也,竹節如纏束之狀”。其意思就是說:竹子各段連線處有環狀突起,這個突起的部位就是竹節,看起來像是被纏繞束縛的樣子。所以,“節”字產生是與竹有著直接關係,原是指竹的枝幹間堅實結節、分枝長葉的部分,即竹節。因竹節的形狀對竹子有所約束,故此引申出節制、約束的意思,進一步引申出節省、節約的意思。由此把事物擷取一段引申為摘取的一部分也稱之為“節”。
由於竹子有了節就形成一段一段的,所以再後來凡是成段的東西都可以叫“節”,形成了事物的分節、分段。例如音樂的“節拍”“節奏”,語音的“音節”,文章的“章節”等等。又將時間的段落引申為節氣、時節,由此也有了節日。中國古代曆法把一年分成春夏秋冬四時和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等八節。合稱“四時八節”,即指全年。“八節”的每節一分為三,就是“二十四節氣”。每個節氣開始的那天就是那個節氣的“節日”。
由於竹子挺拔高挑,很有風度,人們將這種風度象徵的意義稱之為“節”,後來講這種高尚品質形成了道德規範也叫“節”。如節操,氣節。崇尚節操,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內容和價值目標。一個人,臨大事要有氣節,論處世要講操守。於是“節”又和憑證、守信產生聯絡。古時有一種作為憑證的物品稱為“符節”,也簡稱為“節”。符節以金玉竹木等製成,上面刻有文字,一般分為兩半,使用時以兩半相合為驗。後來,“節”則成了使者所持憑證的統稱。
“義”,其繁體字為“義”,象形字或會意字,始見於甲骨文。在其最初的字形裡,其上部是“羊”,下部是“我”。集中文字都是相同的,但其字義的解析卻有幾種說法:
說法一,羊是古代祭祀時常用的祭牲之一。在古人的觀念裡,羊是美善的象徵,而“我”在此是聲符,同時表示的是那個祭祀的人。所以,“義(義)”字造字原意為人的祭祀儀式。
說法二,講的是“我”原指一種長柄的兵器,這種兵器在戰場上不太靈便順手,但在儀仗隊裡用得上,所以在部族祭祖時,除了供上羊頭之外,還有手握“我”的武士作儀仗隊,這也是和祭祀相關的。上面的“羊”表示美好的祭品,加上“我”表示儀仗;故此“義(義)”字的作用在於“儀”,所以認為“義”本義即為威儀、禮儀。
不管哪種解釋,我們都可以看出義是和古代的祭祀脫不了關係的。後來,人們在“義”表示威儀的本義的基礎上加了個“人”形成了“儀”字專門表示儀式。
“義”在古代有合適合宜的意思,這一用法假借自“宜”。《中庸》說:“義者,宜也。”《禮記·祭義》:“宜者,宜此者也。又表記道者也。”注云:“義也,謂斷事以事宜也。”《釋名》:“義,宜也。裁製事物,使合宜也。”“義”由合適合宜的意思引申為合理的主張思想、應該遵循的原則和規範,即“仁義”。
儒家將義作為五常之一,可見義的重要性。孔子認為:所謂義,就是“適宜”。也就是說每個人的行為符合周禮和道德,就是“義”。孟子進一步將“義”闡述為:“義”就是人的“羞惡之心”,也就是對於自己丑惡的言行感到羞愧,對於他人的醜惡言行感到憎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