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來的。可是,李娜卻跟著朋友來到了娛樂城。這說明,她是在神質清醒,沒有人違背其意志的情況下,主動且自願來到娛樂城的。
第二,李娜認識毒品?李娜自稱,‘又逼我吃下幾粒不知藥名的藥物,還逼我吸食毒品,不吸就打我。’
質疑:她先說,逼其吃下‘幾粒不知藥名的藥物’,緊接著又說,‘逼我吸食毒品’,可見,她不認識藥物,卻認識毒品。顯然,毒品對她來說,並不陌生。而且,很明白是‘吸食’。
第三,涉嫌虛構事實。
李娜自稱:‘二哥完事後警告我說:你告到哪都告不倒我們,後來知道這人是油安局某派出所所長外號叫二哥。’
質疑:案發時間為06年12月10日,至今近兩年時間,她卻沒有調查出侵害她的派出所所長的姓名。她列舉的材料之中,多處實名舉報,可是,惟有這個派出所長的關鍵弓雖。女幹她的人物,卻沒有真實姓名,不得不讓人懷疑,她在攻擊陷害警察。
第四,把問題的焦點轉移至警察身上。
李娜自稱,‘別人與此案無關,別瞎說。瞎說馬上關起你。查辦你!等等話。還逼我跪著回答詢問。為此我物件還質問過他。他回應是我自願跪的……’
質疑:以現在警察的智商,不至於讓人跪著吧?這是典型的、在自身問題沒有解決清楚的情況下,把矛頭焦點轉移至警察。眼下這樣的事情非常普遍。
第五,被人撞死傳言,典型的單方語言,片面之詞。
李娜稱‘21日險遭遇人為車禍在分局大門口,29日在彩鋼廠門口又險遭遇人為車禍,2月2日第三次一臺車牌蒙著件衣服的悍馬車在天御製藥廠門口又欲撞我和未婚夫,再一次被我們躲過,這車司機從車裡還伸出頭罵我們:‘總有一天會整死你們的’……
質疑:這種說法彷彿是小說裡邊的文字。典型的片面之詞,單方的描述。作為一名司法人員,我甚至可以懷疑,還可以編得更離奇些……
第六,父親究竟是患癌身亡,還是被氣死?
李娜先前自稱,‘養父前年檢查出肺癌和骨癌常年臥病在床’,隨後,又稱‘父親氣病攻心吐血而死’。
質疑:我認為,癌症患者的生命盡頭很快,尤其是兩種癌症同時發作,更是快的很。那麼,把其父親的身亡認為是案件沒有公正處理,無數次的上訪導致氣病攻心而死,這似乎有些太牽強。作為女兒既然知道父親身患雙症,那麼,怎麼捨得會讓這樣的老人去上訪呢?他經得住折騰嗎?孝或不孝,李娜自己掂量著,讓一個即將在彌留之際的老人去上訪,李娜的動機又是什麼呢?
第七,持槍搶奪什麼?李娜又怎麼知道是槍?
李娜自稱‘8月25日市公安局信訪給出的信訪答覆:所有指控事實不存在,此日下午就被人在正大酒店後面的小衚衕被人蒙面持槍搶去,還遭人毒打……’
質疑,這樣的表述真是讓人難以看懂。持槍搶去的是一個市局信訪的答覆嗎?誰會為一紙答覆掏槍呢?李娜怎麼認定是槍,什麼槍?長的,短的?搶劫人既然蒙面,怎麼判定是楊東的人呢?而且被人毒打了還能到處上訪嗎?
第八,李娜承認自己患有精神抑鬱,如此一來,她說的話能信嗎?
李娜自稱‘我本人也因此案長期未得到合理解決,再加上兇手變態的**,導致我失去了我和未婚夫已經3個多月的孩子和嚴重的婦科疾病,因此還患上了精神抑鬱症……’
質疑:李娜既然患上了精神抑鬱症,那麼,她所述的話,有幾分是真,幾分假?很難區分……
第九,關於警察的囂行為。
李娜在文中多次提及辦案警察如何如何不作為,太囂張,並舉例列出,警察說些不在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