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不夠大概也降低了語言邏輯水平。
雷斯垂德似乎完全沒辦法理解柯南·道爾和符爾摩斯剛才那段兩個人的辯駁實際上是演繹案件——如果只是像之前為了復仇而殺死德雷伯那樣行動,犯人完全沒必要將血字改成doyle。
柯南·道爾和符爾摩斯的對話,正是在以符爾摩斯作為案件發起者的前提條件下,試圖站在罪犯的角度推斷出對方的目的。
而她們得到的結論目前有四種可能性。
第一種是來自於犯罪者的挑戰,只要打聽一下就能知道蘇格蘭場遇到困難基本都靠柯南·道爾這位外籍偵探來解決問題,所以作為一位出色且自信的犯罪者,挑戰偵探和警察是他們證明自己的一種方式。
雖然從各種意義上來講這都是一種愚蠢的行為,但總是會有人自信到挑戰秩序的,就彷彿透過無視秩序和規則能夠證明他們有多麼...強大?
第二種,是邀請,犯罪者認為自己的犯罪是一種可以稱作是作品的東西,他認為自己回到現場欣賞警察被戲耍的姿態已經不足以滿足他的虛榮心,必須要邀請一位能夠看出他犯罪的人。
這個倒是還比較好理解,畢竟東方古語說得好。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
就算自己完成的犯罪再出色再好,倘若根本沒有人看得出來那也沒有意義,所以即便存在著被查破的風險,也要主動露出破綻。
能夠理解,但助手小姐的評價是‘和第一種一樣屬於只配和蘇格蘭場菜雞互啄的’。
第三種,是為了掩人耳目,這起案件本身就是為了遮掩視線而做,目的是為了遮掩在黑暗之中的其他行動,自然要把聲勢鬧得越大越好,而且要儘量把有能力的偵探都拖下水,避免他們騰出空來發現問題。
當然,這種可能性相對比較小。為什麼?因為連真正的犯罪界的拿破崙本人都沒想過要搞什麼暗地裡的小動作。
而最後一種,則是柯南·道爾提出來的這一種。
有一位犯罪界的拿破崙,他策劃了第二起案件,然後邀請了一位偵探入局,請他來偵破這起案件,成功的話,脫掉自己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本身就是一種獎勵,而失敗當然就是被當作替罪羊給逮捕了。
至於要問為什麼選擇了柯南·道爾,大概因為她目前為止的確是倫敦最出名的偵探了,而其他的偵探對於那位幕後黑手來講又還不夠入局。
答案如何只有那位幕後黑手才知道了。
......
柯南·道爾走在最前面,去郝黎代旅館的路她還是知道的,至於那雙手銬,在她隨手一拉就給鏈子扯斷之後,道爾小姐也懶得裝柔弱了,一邊一下直接掰斷隨便找了個地方丟掉。
雷斯垂德的智力的確不太夠,不過所幸沒有愚蠢到把話說開了也不明白什麼意思的地步。
但問題也在這裡,他和葛萊森是唯二在倫敦警察廳之中,柯南·道爾認為有那麼一丁點作用的警長。
但也僅限於此了,急功近利想要做出一番成果壓倒對方,接任倫敦警察廳探長的職位(這兩個人都是候補探長,但每次都補一個候補很麻煩,所以簡稱為探長),但是每當足以做出一番事業的機會放在面前的時候,他們又會慫。
就像現在這樣,明明智力甩他十條街的柯南·道爾和符爾摩斯都已經確定有一個幕後黑手存在,甚至都準備直接去查案破案了,但他卻還顧慮著案件是否會失敗,想要保證穩定成功的同時又想要貪到這個案子破案的功勞。
柯南·道爾是不在乎那麼點功勞不假,但是讓這兩個一點職業道德水準都沒有的傢伙成為倫敦警察廳的探長,除了給自己加重工作負擔以外根本毫無意義。
別的也就算了,雷斯垂德這傢伙跟在後面,可不只是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