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部分 (第2/5頁)

居然還蹲了條狗!

能瞞過一個老傭兵,固然有身邊都是自己人,老金精神較為懈怠的原因在內,但同時也不得不承認,這條老狗的“視線退散”效果,究竟到了一個什麼樣的境界!

事實上,若不是包光光跟它太熟,對這種“退散”已經有了某種程度的免疫,整不好連他,都會忽視老布的存在。

而且從一開始,他就知道老布八成會在這兒:畢竟他回來的目的只有兩個,頭一個,就是想讓烏魯去紅十字會那邊坐鎮——少了他這個絕對武力看場子,包光光這心裡總是不踏實。而且武校武校,沒有超級高手也未免太寒酸了點吧。

但看烏魯現在的身體狀況,這話包光光又怎麼說得出口,只好在赫里斯和班得瑞倆人中挑一個了。畢竟哈比和寇拉拉的招式,可不是人能學會的,再猛也沒用。

第二個目的,就是來找這條叫老布的狗,好藉助它靈敏的嗅覺,來找出保羅的行蹤。

之所以不上別的地方去找,道理很簡單,所有人中,這條老狗就跟烏魯還比較熟,不在這裡,它又能在哪?憑這傢伙的懶勁,沒事可不會四處溜達。

於是在頭上多了兩道明顯的紅印後——當然是被烏魯敲的,此時這傢伙正直眉瞪眼地揚言要教訓某包,被老金在後面死命抱住。而包光光本人,卻慘兮兮地蹭到牆角,從空間袋裡掏出小保羅的衣物,塞到了老布的鼻子底下。

“……老布,GO!”包光光支起鐵柺,順手給自己加持了一個飄浮術,意氣風發道。

老布沒反應。

包光光有些尷尬,再次取了衣物在狗鼻子底下一晃,大聲道:“老布!GO、GO!”

這次老狗倒是有反應了,只是那種眼神,就好像在看白痴一樣。包光光面上掛不住了,咬牙切齒道:“最後的機會了啊!再不給老子長臉,看老子不把你扒皮熬湯……老布!”

於是……包光光被撲倒了。

“我說,吞森小子啊,”老金乾咳一聲,小心翼翼地說,“是不是該先回到事發地點,然後再讓狗去追蹤?”

……

……

老金說的沒錯:狗再聰明,它也不是人,不懂得邏輯推理;在寂靜嶺,只有包光光身上才有小保羅的氣味,老布當然會找他了。

這本是極為淺顯的道理,但或許是當局者迷,或許是關心則亂,平素號稱多智的老包偏偏就沒想到,以至於幹出脫了褲子放屁的蠢事來。

不過透過這件事,老包也意識到了自身思維的侷限性——正所謂一人計短,二人計長;3P頂個諸葛亮。因此一個小時之後,來到破耳朵巷找人的,不是一人,而是三人。

其中老金打扮成一個老僕人,亦步亦趨地跟在身後;而魔弓手斯科特放下強弩,活脫就是一機靈的小夥計。可惜在他手中,還牽了條相貌醜陋的大狗,讓他的機靈勁減了幾分,倒有點像大戶人家的狗腿子了。

這倆人不愧是專業人士,頗有些扮鬼似鬼,扮馬似馬的能耐。言語做派,也跟尋常的老僕、夥計沒什麼不同,可惜一走到街上,仍是人人矚目,回頭率高達百分之八十六。

只因為走在他們中間的“少爺”……簡直太慘了!眾神在上,誰見過拄著拐出門遛彎的紈絝?

因此包光光也沒變裝,變也沒用——他才不認為換了對精金拐,別人就認不出他。只是莫看他表面上鎮定自若,其實心裡面正在暗暗後悔,為什麼出來的時候,沒想著順手做一副“二人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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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他們二人作為助手,也是有講究的;一來這兩人長期在一起合作,默契方面絕沒得挑——老金豐富的經驗,與斯科特的機變恰好形成互補。二來,這倆人的實力都不錯,關鍵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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