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童厭惡的瞪著鏡子裡那張含羞帶怯的小臉蛋,一陣陣犯惡心。
於是左右開弓,狂甩自己幾個巴掌,啪啪啪!
嗷嗷嗷,好痛嗷!!
嗯,心裡好受多了呢,林初童你TM就是欠抽!
胡思亂想什麼,做人就應該有自知之明才對。
能留在偶像大神的身邊做助理,已經是自己八輩子修來的福氣了,居然還敢痴心妄想,對得起童弟這個稱呼嗎?對得起躍哥這麼照顧你嗎?清醒點,在他面前你就是個披著女人外殼的男人!
發什麼花痴啊,好丟臉的。
可惜,再怎麼大大咧咧沒心沒肺,她也是個女人。
初吻獻給偶像,心底還是有些小激動和竊喜。
撫著微微紅腫的嘴唇,狂跳的心臟還泛著酥酥的麻意,這些和張濤都沒有做過的事,卻和陳躍做的那麼激烈動情,渾然忘我。
回想那一刻,她覺得自己變得好陌生,臉頰重新微微發燙。
酸澀的心尖上,突然冒出一點點甜甜的苦味來。
輕手輕腳回到書房,十分鐘過去了,陳躍仍然保持著她離開前的姿態。
大神就是大神,有了切身體會,不僅將之前的吻戲改好重新上傳,就連下一篇的吻戲都快寫完了。
從她進門,到站在他身後,再到坐回地上安靜等待。
他自始至終沒有分過一絲神。
碼字保持勻速,猶如鏡面潭水一般,沒有一絲漣漪。
林初童自嘲的擰了自己一把,疼得齜牙咧嘴但終於清醒了,剛才發生的一切,只是一個體驗而已。
又過了半個鐘頭。
陳躍完成了3000多字的創作。
他有種渾身上下擁堵的奇經八脈都被打通的感覺。
好不舒暢。
讀者再也不用擔心他的吻戲了呢。
陳躍這才想起來幫他打了個漂亮翻身仗的大功臣,心情愉悅的一拍轉椅,回頭一看——
大功臣已經趴在他腳邊睡得七暈八素。
陳躍覺得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好像有什麼重要的話,應該在剛剛那個吻結束的時候對她說的。
由於自己一旦寫作起來就沒有時間概念,他貌似錯過了幹什麼重要事情的最佳時機。
一百多天的和諧相處,小火慢燉出,一個情不自禁的吻。
他不得不承認的是,他對她很有感覺。
他不得不坦白的是,他對她很有意思。
但是看她的反應,似乎也沒覺得這個吻意義非凡嘛。
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似的,根本沒當回事兒嘛,居然睡得還挺踏實!
陳躍腦洞大開,腦補了一下如果他在激吻之後告白的下場。
下場一:
林初童:靠,躍哥你沒搞錯吧?只是單純為寫文找個靈感而已,你是不是想太多了。喜歡?呵呵,搞siao!
下場二:
林初童:躍哥,其實人家一直當你是大哥,是偶像,是大神,是老闆,是朋友,是哥們兒,是基友,是XXX的N次方(反正不是喜歡的人)……而已啦,你這樣人家會很為難惹,不要醬!
下場三:
林初童:躍哥,我喜歡你很久了,愛你喔,餵我吃香蕉麼麼噠!
陳躍覺得哪一種都不像是林初童會講的話,以他對林初童的瞭解,這呆瓜可能根本都沒往這方面想過。
她還懵懵懂懂的呢,談過正兒八經的戀愛似乎也只有和咆哮帝而已。
他要是突然說喜歡,就算不把她嚇死,也會把她笑死,或者把她嚇跑。
不行,這事兒他得講點兒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