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嘖,小孩多大,叫什麼名字,吃什麼牌子奶粉,你不可不知呀。奶粉不合,小孩會拉肚子的。他一次要吃多少奶,你也需要知道。”
心眉瞪住他。“我看這人找錯物件了,小孩應該交給你才對。”
“喂,她指明要你的。”
“沒稱名也沒道姓,這大廈裡可住了不只我一個小姐。”
“但是她選擇你出現的時候,讓小孩來找你。”
此言一出,兩人同時恍然。
嬰兒的母親分明就在附近,至少剛才在。
心眉四下環顧。
“不用找了。我敢說,你發現小孩時,那做母親的便放了心,走掉了。”
“無稽!把孩子交給一個陌生人,放哪門子心?”
“她信上不是說了?她觀察你很久了,顯然對你的生活作息和為人做了一番調查,對你十分信任。”
“我不敢受此榮幸。”心眉惶恐得臉色發白。“我一個單身女郎,哪裡知道如何照顧小孩?”
原來她還未婚,天佑沒來由的心喜。
“當作婚前實習好了。”
她又瞪他。“男朋友也沒半個,為誰實習?”
沒有男朋友,天佑更歡喜。
“我壓根兒也沒打算要結婚,更沒必要拾個小孩來自找麻煩。”
哈,天佑這下樂到心坎裡。
“笑什麼笑?你也在現場,見者有份!”
他莞爾。“小姐,你真幽默。小孩又不是鈔票,何謂見者有份?何況信開首明明寫著‘小姐’,我是貨真價實的‘先生’。”
心眉情急之下,對著嬰兒說:“哎,你喜歡跟誰,你自己選吧。”
天佑差點捧腹大笑。“幹嘛呀,我倆鬧婚變,爭孩子監護權嗎?”嬰兒睜著骨碌碌的眼睛轉來轉去看他們,一面把拇指放到嘴裡吸吭。
“我不能收留他。我白天要上班,而且常常加班,沒有時間照顧他。”
“你跟我說有何用?”
“那我就送他去警察局。”
“他媽媽來找你要人時,你怎麼辦?”
“好笑,我有義務替她看管小孩嗎?”
天佑聳聳肩。“好,隨你。送警察局或孤兒院,或幼兒中心,都隨你。”
心眉反而猶豫了。
“要是他被別人領養了去,他母親回來,尋不到他的下落,多著急,多傷心啊。”
他嘆口氣。“小姐,你慢慢考慮吧,恕不奉陪。”
他把小孩舉向她。
心眉不得不接過來,只覺嬰兒抱在手上,轉眼間,添了不知多少重量。
一封莫名其妙的信,竟把偌大一個責任交給了她。
她的善良令天佑一陣感動,他衝動的做了件他知道等一下他一定會後悔的事。
“這樣吧。我也住在這樓上,我給你我的電話號碼,你若需要幫忙,只要我在家,便盡力幫你。”
“哦,謝謝你。”心眉感激不已。“你貴姓?”
“文天佑。別叫什麼文先生,文天佑或天佑都行。”他自牛仔褲口袋掏出一本記事簿,寫了電話號碼,撕下來給她。
“文先……文天佑,我姓管,管心眉。”
“管心湄的心湄?”
“差一個字,我的眉是眉毛的眉。”
“心眉,我是真的非走不可了。”
“哦,好。等一下,你……能不能……方不方便也給我你上班的聯絡電話?”
不大方便。
就某方面來說,天佑也算公眾人物,真人不露相的那種。人們熟悉他的聲音,可不曾見過他本人。
不過看她一副無助的模樣,他忍不下心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