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媛特別喜歡弟弟,弟弟很可愛很靦腆,又特別乖巧懂事,被他姐姐長姐姐短地叫著,心都要化了。
有些孩子小時候好看,長大了未必好看,但弟弟嶽丹青屬於那種越長越好看的,街坊鄰居們都說可得看緊點,這麼好看的娃娃,最容易被人販子給盯上了。
荊媛和父母都很小心護著弟弟。
但誰也想不到,那年的嶽丹青才10歲,卻以尋常人根本想像不到的殘忍方式,死去。他的屍體上還有許多被虐待的痕跡,任何人看了都覺得觸目驚心,而他們這些家屬看了,更是肝腸寸斷、恨意滔天。
他們家屬想要讓兇手伏法!讓兇手被判死刑!一命換一命!
但最可惡的是,最終的調查結果顯示,傷害、虐待並且殘忍殺害嶽丹青的,竟然是一個13歲的男孩!
未滿14周歲,不負刑事責任,甚至連勞教所都不用進,那家人被判賠了幾萬塊,然後舉家搬走,又能清清白白乾乾淨淨做人。
至於那般慘死的嶽丹青,沒人在意,沒人管。
聾啞夫妻連哭都哭不好,只能發出啊嗚啊嗚的聲音,幾乎哭瞎眼。
荊媛也從學校趕回來,她不相信弟弟嶽丹青是被一個13歲的男孩殺的!
一個才13歲的男孩,怎麼會用那麼骯髒噁心又極其殘忍的手段,虐殺一個10歲的孩子?
她想要尋求真相,可一切調查結果擺在面前,確實就是那個13歲的孩子做的。
面對律法上的規定,誰都沒有辦法。
荊媛想要去弄死那個13歲的兇手,叫他一命換一命,可父母怎麼辦?
她已經成年,殺人要坐牢甚至是判處死刑的,父母呢?
他們已經沒了兒子,還要讓他們連女兒也失去嗎?
或者一家子全都去死?
真要一家子都去死,那也行!去殺了兇手一家,大家同歸於盡!
大概是看出了荊媛的想法,聾啞夫妻求女兒不要再追究,放下,也求女兒好好讀書,以後找個好工作,能照顧他們夫妻倆,他們只有女兒這一個指望了。
荊媛終究也沒選擇同歸於盡,她想要帶父母去大城市,聾啞夫妻不肯去,說就留在這兒,哪兒也不去。
去大城市裡,荊媛現在還沒工作,自己也是學生呢,會拖累荊媛,所以就留在家鄉,讓荊媛有空了回來看他們。
荊媛沒空回來,但她會每個月都給父母寄錢,求鄰居們幫忙照顧父母!
這些事情,從他們的老鄰居口中,還是能夠查到的。
當年的荊媛,也不叫荊媛,她叫嶽圓。
當時聾啞夫妻岳家的事情實在是太慘了,大家都覺得極其憤怒,但誰都沒有辦法。
大家都知道嶽圓很倔強,她弟弟嶽丹青死,她從學校回來的那次,是真的做好同歸於盡的準備。
後來聾啞夫妻倆哭著哀嚎著,拉住嶽圓,不讓她去做傻事,夫妻倆甚至都給她跪下了。
鄰居們也都拉著嶽圓,各種勸說,最終嶽圓和父母抱頭痛哭,放棄了去殺了那個13歲殺人犯的念頭。
「後來我恍惚聽人說,岳家夫妻好像找到了什麼證據,說自家孩子不是被那個13歲孩子殺的……」
「好像是那個13歲孩子的一個叔叔,跟人爭執的時候說漏嘴,別人說他家出了那麼變態的殺人犯,一家子都不是好東西,那個13歲孩子的叔叔就說他侄子是給人頂罪,根本不是他侄子乾的。」
「好像還說他侄子得了一百多萬,他們全家都搬去大城市了……」
老鄰居嘆氣:「這話越傳越多,但岳家夫妻也聽不見啊,他們也不知道啊,可偏偏有那多嘴多舌的人,非跑去跟岳家夫妻比劃。那夫妻倆跟著兒子一起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