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一:「你等下,我待會兒讓人問問,看她下地府了沒。」
很快收到地府那邊反饋來的訊息:沒有鬼差勾過此魂。
衛重遠:「那你能不能算算她屍體在哪兒?找到屍體,警方才能立案偵查。」
沈初一:「玄門有不成文的規矩,不算死人不算自己不算同行,還有就是算短不算長。她既是死人又死亡時間過長,超過49天就算長,她都死了三年,遠超49天。」
「有兩種可能。第一,她鬼魂已散,那就是徹底消亡,我硬看也看不見;第二,她死亡之成了孤魂野鬼,意外存留人間勉強苟活,如果我強行去看的話,那我看到她之時,就是她消散之時。她承受不住的。」
衛重遠嘆了口氣:「那……」
沈初一想了一下:「對我們來說,凡事都最好不要強求。但對你們警察來說,辦案一定要強求,絕不言放棄。所以,堅持追查吧,我不能幫你看,但能給你加點狗屎運。說不定這案子,明天就破了呢。」
衛重遠:「那可真是借你吉言。加狗屎運不用我啃狗屎吧。」
沈初一:「你要想啃我也沒意見。」
兩人笑著掛了電話。
衛重遠嘆氣,案子真要是明天就能破,那就是奇蹟了。
回到房間,沈初一洗了個澡,隨便換套衣服,自己一個人去商場。
沒衣服穿,得買點衣服。
卡里後續江景同那邊又打過來了一百萬,她現在卡里小兩百萬了。
對她來說,錢放卡里數字再多也沒意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掙錢的目的,就是要享受生活。
專櫃的銷售都很會看人。
一看衣著,二看姿態。
沈初一身上穿的衣服不貴,但看她的姿態就知道,她是真來消費的。
她只看顏色款式和搭配,壓根兒不管價格。
不光是自己穿,看到適合鄭朦和鄭媽媽的,她也會選。
衣服、鞋子、絲巾、配飾。
她挑起來毫不手軟。
品類太多,數量太多,門店經理都過來親自為她服務。
「小姐,需要為您搭配包包嗎?我們店有剛到的新款。」
沈初一從來不拎包!
她嫌麻煩。
手機揣兜裡就行,她也不需要靠一個包來提升地位,更不需要靠那些所謂的名牌包包去交際,她甚至不在乎別人看她的眼光。
舒服就好。
不過鄭朦和鄭媽媽都是包包愛好者。
鄭朦快過18歲生日了,送她個包吧。
這孩子從小被父母管得很嚴,除了包包之外,其他消費都傾向於實用主義,也不愛攀比,之前還說要攢零用錢,買什麼鱷魚包呀什麼的。
沈初一挑了兩個包,一個給鄭媽媽,一個給鄭朦。
還選了幾樣珠寶首飾。
也給鄭爸爸挑了手錶、錢包、衣服等。
刷卡。
「您好,一共消費185萬3989元。」
衣服佔比倒是不大,主要是包包和珠寶手錶那些比較貴。
她倒是沒覺得捨不得。
直接刷卡。
「這些幫我送去酒店,這些幫我送到這個度假村。」
這種品牌的店,不需要擔心他們會不會掉包或者偷盜貨物。付完款她就去吃飯了。
範薇和幾個姐妹一起來逛商場。
姐妹指著那邊的店說:「看,那是a家,奢侈品哦,貴的要死,一條絲巾就要三千多,去年我過生日,凱哥送我一條他家的裙子,12萬。他家還有包包珠寶這些更貴。咱們去轉轉唄,買不起總能看得起。」
範薇也點頭,一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