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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隻是在陳述一個事實而已。不強求任何人相信。不過,這種淡定就是騙人的最好手段。又如表演,如果你演乞丐,那麼請相信你是一個乞丐,如果你演皇帝,請相信你是一個皇帝……騙術!就是一種表演!所以,要騙人,先騙已!

則二;只有別人認為對的東西,別人才會點頭,才會信任,我是有神論,你告訴我這個世界是沒有神的,這不是找抽嗎?我是無神論,你告訴我上帝的法力無邊,我暈,老大,我正在研究量子力學呢。所以老講真理是用處不大的,隨機應變,因時利導,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此其一。其二,你講的東西,如果要讓人深信不疑,那麼一定要經得起論證,並且絕大多數對對方來講,都是對的,所有的對的東西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你要講的重點做鋪墊,以九成可信來加深最後那一成的可信度。無論什麼樣的謊言都逃不過九真亂一假或者九假亂一真的模式(以混淆真相為目的的謊言),九真一假,要讓人以為你做的‘假’是‘真’的,那麼,你得做大量‘真’的事來擾亂對方的判斷,以為最後的‘假’是‘真’;九假一真,要讓人以為你做的‘真’是‘假’的,那麼,你得做大量的‘假’的事來擾亂對方的判斷,以為這最後的‘真’是‘假’。無論作了什麼樣前奏,都只是為最後那一點服務的。真正的騙人看起來都不像騙人!因為有九成的東西都是經過起論證的。

則三:真亦假,假亦真這一原則說明,真實與謊言的跨度並不是一個完全對立的層面,有的時候真與假的距離只有一線之隔,舉個例子,阿基米德同志的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撬起地球,我可以明白的說,就算給阿同志一個支點,他也撬不起一個地球。百善孝為先,而實際上百善並不是以孝為先的。*功是假的吧,看看天安門前拿汽油澆自己的那位同胞;神婆是假的吧,我親眼看著得了腦血栓的奶奶被神婆的“神樹”亂敲,還騙走一個‘蔣介石’……所以,沒有真與假,只有信與不信,信了,假的就是真的,不信,真的就是假的。如果你說的一切東西讓人相信,那麼你說的一切就是真的,你可以騙過任何人,如果你不信任何東西,那麼一切都是假的,你就永遠不可能上當。銷售中有一個很有名的技巧,叫FABE。 feature(功能)advantage(優點)benefit(利益)evident(證據)產品的功能,產品的優點,顧客的需求,以及證明產品好的證據。不過FABE說穿了,就是淨撿好的說。那麼你聽了它的好處,你可能覺得,這個東西不錯。但它也有壞處呀,如果同樣的東西,我全撿壞的說,那麼你就會覺得這個東西很垃圾。問題就在,這是同一個東西呢,不同的說法就會產生不同的判定結果。真與假,好與壞的距離真的是相差不多。正是因為這種真與假的混淆性,好與壞的可轉化性,所以本人從來不用好與壞作為判斷一個人或者判斷一件事的標準,而以一個決定是否是自己所做,所做決定的後果是否能夠承擔,萬一出現最壞結果是否能夠擔負等原則去判斷。如果能,則做;不能,則不做。這就是破繭十策之:無論何時,無論何事,帶上覺悟。

三境:當你用騙術騙倒一個人的時候,有兩種結果是最令人滿意的,一。有人告訴了對方,你在騙他,但對方對你仍然深信不疑,而以為告密的那個人在騙他。這種情況就比較誇張了,一般只有那種縝密的調動相當的大的資源的騙術才有可能。比如一個國家騙國人,軍國主義,奴化教育,洗腦教誨,政策等等。如果是人騙人的話,那麼一定是推心置腹的,曾共患難的,過命交情的,血緣的等關係相當牢固的情形,一方因為重大利益而拋棄這種牢靠關係。“背叛!”就是這種最高境界的一種情形。而另一種結果呢。是皆大歡喜。兩方得利。就是我用手段得到了我想要的,而對方也認為也得到了相應的利益。比如,顧客去買物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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