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嫩羊肉放在白湯裡面涮了涮:“這片羊肉,本來是帶一點血絲的。好不容易廚房的人將它給洗白了,可以在白湯裡面隨意怎麼涮。都沒有問題,可是……”
說到此處,蕭奇的手一鬆,羊肉就落入了紅湯裡面。
然後少年又將滿是紅油的羊肉夾了起來,“如果是重新進入紅湯轉一圈的話,那麼再想讓滿身紅油的它。去白湯鍋裡面涮一遍,那白湯裡面的其它菜餚,就堅決不會同意了。”
“蕭公子放心!”常樂嚇得心都在顫抖,連忙道:“我們既然上岸了,就不願意再進去。以後我一定力所能及的保護好遠殷市的安寧。”
“以後誰敢出來為非作歹,那就是和我李明軒作對,我和我的兄弟不會答應他們的!”李明軒也惡狠狠的道。
事情到了這一步,已經算是圖窮匕見了。
蕭奇要的不是他們的錢財,也不是斷他們的財路,但卻要他們對以往的同伴們動刀子,充當官府的走狗,這無疑是道上非常犯忌諱的事兒。
但就如常樂和李明軒說的那樣,他們既然上來了,那就絕對不想要再重新過那種朝不保夕的日子,為此就算對混混們下手,他們也在所不惜。
吳老八和朱和尚,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啊,半黑不白的人,不但對手要算計你,政府更要法辦你,晚上睡覺都不安穩。
現在順從了政府,至少是在官面上就多了一層關係,以後充當民間護衛隊,當官的就算不念兩人的功勞,至少也會考慮兩人的苦勞,對他們繼續的發展,有著很大的好處。
光明正大的活在陽光下,是每個人的願望,特別是曾經經歷過黑暗的人。
如果真的政府能讓他們以後可以好好的過日子,相信越是錢財多的他們,就越是不會肆無忌憚的做事兒,反而會比一般的商人都還要奉公守法。
“既然兩位這麼熱情,那蕭奇就斗膽,代替遠殷市的百萬民眾,謝謝兩位的高義了。”蕭奇笑了笑,“正巧滿書。記想要了解一下,最近是哪些人最活躍,我覺得這是你們立功的最好機會呢。”
常樂與李明軒的臉,霎那間就白了。
好狠啊!
不僅僅是要他們對剩下的小混混管教,還要他們提前就繳納投名狀,幫助警方抓人!
換在古代,這可是最不講義氣的事情吶!
一旦沒有了義氣,那麼在江湖上所有的名聲可就毀了吶。
可是,兩人已經是騎虎難下,想要保住目前的權勢和金錢,那就只能一條路走到黑了。
“蕭公子,我們兩兄弟做完事情後,不會鳥盡弓藏吧?”李明軒咬牙問道。
“如果以後不做什麼惡事,那當然不可能。”蕭奇平穩的說道:“地下勢力不可能完全消除,與其讓其他野心更大的人上來,不如找你們這兩個已經開始從商的人,這樣也好控制一些……如此的道理,你們懂嗎?”
蕭奇說得很直白,也很無情,說得純粹只是利用一樣。
但兩人還就聽著就覺得心裡安穩了下來。
“蕭公子,那其餘的話我們就不說了,請蕭市長看我們的表現吧!”常樂和李明軒互望一眼,鄭重的道,“以前混亂的局面,隨著蕭市長的治理,一定會就此消失的!”(未完待續。)
第一百八十四章 初抵美國
四月八日,星期五。
美國東部時間,中午十二點,經過十幾個小時的無聊飛行,獨自一人出發的蕭奇,終於抵達了美帝國的心臟——紐約。
沒有來過美國的人,就會覺得美國到處都是超級大城市,每個角落都是首都、東方、南灣這樣的超大城市群。
實際上,美國真正意義上的超級大城市,就差不多隻有紐約一個,連他們的首都華盛頓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