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讓我好找啊。」莫朝清騎了一輛變速腳踏車,蹬得滿頭大汗的,身上的西裝都有些不成形了,看樣子找秋白找得相當的急。
「怎麼了,你這是?」秋白有點好笑。
莫朝清的形象一直都挺好的,像眼前這種情況秋白還是第一次看到,不過滿臉喜色,應該是好事兒。
莫朝清把腳踏車停了下來,擦了擦臉上的汗,笑眯眯的道:「老闆,是大好事兒。」
「哦,什麼好事兒?難道你在淺水灣發現了自己的另一半?」秋白笑問道,從簡歷裡秋白知道莫朝清可是沒有結婚的,標準的單身一族。
莫朝清苦笑道:「老闆,如果真是發現了我的另一半,那就不是大好事兒了,而是天大的好事了,可惜暫時還沒有發現,估計我那另一半翅膀只長了一半。」
秋白微微一楞,隨即哈哈大笑,翅膀只長了一半?所以飛得慢?「那是啥好事兒。」
莫朝清剛想說呢,又注意到了羅叔,有些遲疑的問:「你們是不是在說事情?」
羅叔趕緊道:「沒事,你說你的,我的事情不用急。」
秋白也點頭:「羅叔不是外人,你就說吧。」
「行,那我先了說。」莫朝清對羅叔歉意的微一點頭,然後高興的道:「老闆,剛才我接到了電話,是可口可樂亞太區執行總裁的電話,你猜他是要做什麼?」
「可口可樂?亞太區執行總裁?給我們淺水灣送可樂?」
「差不多吧。」
「那會是啥?」
「代言?」橙橙說了一句。
莫朝清一敲響指,「就是代言,可口可樂亞太區總裁剛給我剛完電話,我居然又接一個電話。」
「那就是百事了唄?」秋白說道。
「對,就是這一對冤家。」
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真是一對冤家,就跟肯德基和麥當勞一樣,同行是死敵。
在全球戰略上,其實百事要比可口可樂更加出色,尤其是在米國那邊,年輕人幾乎喝的都是百事,而在國內,可口可樂比百事要厲害點,不過不可否認的是,這兩個跨國集團都有很敏銳的眼光,挑選代言人也很慎重,一般是當紅的明星,
「為什麼找我們哦,我們現在很有名氣了哈。」秋白剛想問這兩個集團為啥會找淺水灣當代言的,再一想,自己的名氣還真是不小,「不過我可不是娛樂圈的人,代言還是推了吧。」
如果是別人,能代言這兩個跨國集團的飲料,肯定會相當欣喜,不過秋白卻沒有這種感覺,他不差錢。
「老闆,他們可不是找你代言的。」莫朝清笑道。
「那找誰?寧寧?橙橙?不會是王成吧?那誰啊?」秋白問一個名字,莫朝清就搖頭。
「找黑眉代言。」莫朝清揭曉了答案。
「黑眉?哦,懂了,這些傢伙眼光真不錯。」秋白讚嘆道。
黑眉的名氣現在太大了,動物界的超級明星,現在秋白又把基金名字改為黑眉基金,黑眉之名徹底火遍大江南北,別說動物了,就連那些娛樂明星都比不上黑眉的名氣。
「除了這兩家可樂集團外,另外耐克也打來電話,應該也有意向。」
「耐克?」秋白哈哈大笑:「不會是讓黑眉去穿鞋子吧?虧他們想得出來。」
在秋白的印象裡,耐克就是做鞋子的,事實上耐克的做的東西多的是,是一家多元化的跨國集團,不過它們的鞋子確實很出名,世界上許多運動明星都為他們代言過。
「不是,我聽他們的意思是給黑眉定做一件衣服。」
「衣服?」秋白還是有些想笑的衝動,想像一下黑眉被一個長筒狀的衣服包起來的那種情形就很可樂,「他們出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