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資質如何,自己還是多少清楚的,我收拾行囊回家,但是,回到家裡,我沒有看到自己一直身子康健的老爹,沒有看到自己溫柔體貼的娘子,更沒有看到自己那見到自己會高興得跑上來找自己要銅錢買糖人吃的女兒。
我見到的,只是一片白地,一片被大火肆虐過的白地,還有兩大一小三個墳頭。
官府的說法是我的家人在某日夜裡“不慎打翻火燭”引發大火,一家人未能逃出來。但是,自幼和我相熟的街坊,卻是悄悄的告訴我,這事情和福建布政使的小舅子有關係。那個混蛋看上了我家娘子,但是我家娘子是何等忠貞,自然是抵死不從,具體的事情雖然沒人敢說,但是,這火災卻是那個混蛋帶人離開我家之後發生的,看到的人不是一個兩個。等到街坊們齊齊前來救火,火滅了,我的親人們變成了這火場中的亡魂。
我睚眥欲裂,我悲憤欲狂,我將狀子遞到了知府衙門,遞到了布政使司衙門,但是得到的卻是中傷朝廷命官,革除功名這樣的下場。
沒有了功名護身,誰都可以對我這個破落的前秀才踩一腳,而幾代人積攢下來的田地,被我變賣了一些,又被人以各種名目巧取豪奪了一些,不過,我不在乎,我只要湊夠足夠的銀子就可以了,我聽說扶桑那邊百年戰亂,殺人如麻,我是一個手無寸鐵的書生,既然官府給不了我公道,那我就自己拿回這個公道,而要拿回公道,首先得要有本事,要有能殺人不被人殺的本事。所以,我搭上一艘海船,我去了扶桑。
在扶桑,我認識了許多人,也學到了不少殺人的本事,三年後,我將這些本事,用在了布政使的那個小舅子身上,若是我自己不說,永遠都不會有人將他一家人的死和我聯絡上。
再之後,在扶桑的友人的推薦下,我見到了鎮東衛的指揮使秦歌秦大人,而我,也就從昔日雄心壯志的一個讀書人,變成了如今這隻識得刀槍的武夫。我不再把任何人的生死放在心上,就如同我不把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一樣,這個世道,聖人之道永遠沒有殺人的刀劍握在手中更有力量。
我叫孔嶽,孔聖人的孔,嶽武穆的嶽,大明福建鎮東衛把總。
……
“兄弟們,衝進去啊,殺一個錦衣狗子,賞銀五十兩!”孔嶽手中提著一把三尺彎刀,當先衝到那些錦衣衛們狼狽逃進去的最後一道門前,一過了這道門,這些錦衣衛就是三頭六臂也只能被斬殺的命了!他興奮起來,眼睛裡都充滿了嗜血的光芒。
身後計程車兵彷彿也被他們的把總開出的天價賞格給刺激到了,幾個拿著長槍計程車兵,等不到後面抬著擂木的同伴到來,齊齊看了一眼,丟掉了手中的長槍,一個個手臂挽著手臂,抱成一起,狂喊一聲,朝著那緊閉的大門撞了過去。
嘭的一聲巨響,大門應聲而開,並沒有無數的錦衣衛子在後面死死的抵住大門,孔嶽大喜過望,提著刀就從門口躍了進去,在他身後,一個個嗷嗷叫計程車兵,潮水一般的湧了進來。
這些錦衣衛排成一排幹什麼,不敢廝殺了麼,這個時候,求饒是不是遲了些?孔嶽舔了一下有些乾枯的嘴唇,臉上露出了猙獰的笑容。
“一個不……留!”
最後一個字,有些艱難的從他的口中發了出來,在他面前,那排成一排的錦衣衛,卻是突然的閃到了一邊,露出了幾個黑黝黝的炮口,而那個臉上帶著殘忍的笑意的年輕錦衣衛,居然朝著他詭異的笑了一笑,然後將兩個手指,塞到了他的耳朵裡。
那一根嗤嗤燃燒的火繩,成了孔嶽眼中看到的最後一副景象,沒有聲音,沒有影相,他的生命永遠就凝固在了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