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親宴結束後,我和林峰就準備返回魔都了,臨走的時候,我媽偷偷把我叫到房間,囑咐我,不要婚前同居,更不能婚前懷孕,還囑咐我不要告訴林峰,我會帶著所有的彩禮陪嫁。
林峰定親後就跟著改口了,我媽給他封了一萬元的大紅包,叔伯們都是封的400元紅包,大伯家的大堂哥和二堂哥封的是200元紅包。氣的我媽不行,因為給大哥二哥的彩禮和叔伯們是一樣多的,他的這個回禮明顯的就是看不起我們家。
原則上林峰的爸爸也要給我改口紅包的,但是林峰說,他們那邊的習俗是結婚的時候才給改口費。我爸媽也沒說啥,表示尊重他家那邊的習俗。
回到魔都之後,林峰要求我搬出來和他同居,我拒絕了,我謹記我媽對我的囑咐,而且五姐的經歷也時刻提醒著我,不要婚前逾矩,做了不該做的。
我照舊工作日老老實實的上班,週六日去找林峰,要麼就是和林峰一起去找方禮夏他們。林峰居然還透過方禮夏、老曾勸說我和他同居,方禮夏也說,婚都訂了,結婚也是遲早得事情,幹嘛那麼老古板。
沒人知道,我心裡有點不開心的,但這個不開心,我又不能與人說。
我弟特意給我說:“我覺得你找的這個人,不是啥良人,你以後跟著他肯定會吃苦的。”
我問我弟:“為啥這麼說?”
我弟說:“你看看,定親彩禮這個事情,他家拿不出來這麼多錢,可以理解,但是他至少應該拿出誠意來。作為一個男人,至少應該有擔當,他是不是應該主動打電話給爸媽說明一下拿不出彩禮,商量拿少一點什麼的。我們家又不是賣女兒,收彩禮只是一個習俗,而且爸媽都說了,這個錢不會真的要他的。可他從始至終都不出面,都是把你推前面,讓你自己跟爸媽說,而且三金不買,那是不是應該鄭重的給你一個承諾,說等以後經濟好了,補給你。你看看他什麼都不說,就這樣稀裡糊塗的,什麼都讓我們這邊搞,連定親宴的錢都我們家出。我要是你,隨便找個,都不會找這樣沒擔當的。你要知道,這是他娶媳婦,他都躲在後面,那以後你們之間有什麼事情,他都會毫不猶豫的把你推出來,然後自己躲在後面撿現成的。不信,走著瞧,看看我說的對不對?”
見我不吭聲,弟弟接著說:“我建議你趕緊督促他在外面買個房子,魔都買不起,那就在周邊城市買一個。不然,你真打算結婚後,回到他老家住啊?他家還有一個弟弟,就他父母那樣,估計也顧不上你。我建議你在結婚之前買個房子,這樣結婚之後生了孩子,好歹有個住處。”
我說:“他所有的錢加在一起,就才八萬,這次定親已經全部花完了,哪裡還有錢買房子啊?”
我弟翻個白眼說:“你是沒腦子麼?人家說沒錢,你就相信真沒錢啊?你自己想想啊,他家四個大勞力都在掙錢,家裡還沒蓋新房子,怎麼可能手上沒點存款呢?這種家裡有兩個兒子的,肯定是有計較的,沒準兒都把錢省著給小兒子娶媳婦呢!還有,我媽給了他改口費,他家卻不給你改口費,還說他們家那的習俗,那按照他說的,他就不該現在拿媽給的改口費。反正,我是看不上這個男的所作所為的,與他窮不窮沒關係,就是感覺沒個男人該有的擔當。不靠譜,你自己多個心眼子吧,別被人賣了,還給數錢呢!”
其實,現在想想真的很搞笑啊!所有人都不看好林峰,卻沒有一個真的站出來阻擋這門親事,反倒是定親之後,一切已成定局了,一個兩個的都崩了出來,教我怎麼做?
回到魔都之後,我自己也冷靜的覆盤了一下事情的始末,覺得林峰確實是有很多地方值得懷疑。例如,他說手上只有八萬的時候,我說過讓他找親戚借錢,他說好的。但是過了好久,再問他,就說一分錢沒借到,那他到底是真的開口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