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凡的書自然是沒什麼問題的,四本書稿要通讀一遍可不是一個編輯就能做到的,《極品家丁》看的是內心的yy,《鬼吹燈》看的是刺激,《悟空傳》看的是內心的憋悶,《無間》看的是內心的顏色。
毫無疑問,書都是好書,主編和編輯們都沒想到這些書籍居然出自一個小孩子之手,除了欣賞之外,更是把他當成了奇才。
簽約是必須的,而且這些書籍基本上都適合改編成影視劇,改編權文建凡自然是要抓在手裡,不能隨便就把錢讓出版社給賺走了。
只是這個合同怎麼籤還是個問題,香江有版稅制,也有按字數計算的兩種制度,文建凡覺得這四本書乾脆按照版稅制度簽字算了,反正現在拿了錢也沒什麼用,做乾爹的當然是依著自己的乾兒子了。
版稅定得不高,文建凡心裡不開心,於是和羅主編商量道:“要不這樣吧,如果這些書的銷量不高,達不到一萬冊的標準,我分文不取,如果達到兩萬冊,我要百分之十的版權,達到五萬冊,我要百分之十五,達到十萬冊,我要百分之二十,達到五十萬冊,我要百分之四十的版權,每本書都是一樣,而且,你們只能負責出版,其他的版權不賣。”
,!
乾爹周局長不明白是什麼意思,小哥倒是解釋了一句,“就是發行得越多,拿的錢也越多,前期還是有點錢的,就是簽字費。”
乾爹還是懵懵懂懂的,不過沒關係,知道今後能有錢拿就可以了。
律師出版社就有,而且小說家倪先生也是選的這家出版社,騙人他們應該是不敢的。
在準備合同的時候,文建凡“不小心”把自己的歌曲手稿掉了幾張出來,被一位姓錢的編輯撿到手裡,“咦!小帥哥你還會寫歌?”
“嗯,寫著玩的,大哥也喜歡唱歌?”
“喜歡聽歌,你這些歌也是要賣的?”
“價錢合適就賣咯,不然我還不如留著呢。”文建凡說道。
“要不要我幫你找唱片公司呢?小兄弟,只要給我點小費,我就幫你把香江的音樂公司都找來,怎麼樣?”錢大哥心裡自然是有點小九九的。
“錢大哥,不知道這歌曲香江這邊是怎麼賣的,能分成麼?”文建凡最希望的就是拿分成,這些歌曲雖然沒什麼情情愛愛的,但都是經典,有國語,有粵語,甚至還有英語版本的。
“五百塊,我幫你把那些音樂總監找來,怎麼樣?”
“我同意,先付您一百,等簽了合同我再給您八百。”文建凡很乾脆,他帶了根小黃魚出來,能不動還是儘量不動。
錢大哥一個閃現,就消失了,文建凡估計他是出去打電話去了,至於騙他,估計這姓錢的不敢,畢竟文建凡和乾爹是潤華公司的人帶來的。
律師很快準備好了檔案,乾爹看了一遍,雖然是繁體字,但他沒看出什麼問題,便把檔案交給了文建凡。
文建凡對籤合同的事情並不陌生,仔仔細細看了一遍,然後修改了一處含糊不清的話語,再度交給律師。合同檔案上是不能出現塗改的,即使要塗改,也要加蓋公章,還不如重新列印一份來的更快。
簽字費的事情談妥了,一本一千塊,可別小看了一千塊港幣,七十年代初期,香江一套一百平米左右的房子也才兩萬多港幣。高興的是乾爹,文建凡的臉色倒是很平靜,這麼優秀的作品,要是不能發表,那豈不是說香江的出版社都是瞎子,無人識貨麼?
籤合同的時候,文建凡又仔細讀了一遍合同,這才簽上自己的大名,只是筆名就起了個“風的季節”十分中性的名字。
忙完合同,已經是華燈初上的時候了。姓錢的大哥還沒回來,文建凡不好走開,羅主編很詫異的看到這對“父子”還沒走,便停下了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