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 (第2/4頁)

夕蘭垮著嘴角,看著地上閃耀的夜明珠,愈發覺得自己就是那隻金絲猴,給了一支香蕉就成了他牽在手裡的寵物,不行,她到底不是那隻猴子,靜下心來想了想,忽然靈機一動,抬頭看向晏陽天時同樣笑靨可人,微笑道:“為了保證成親之後互敬互愛,白首偕老,我們成親的事要慎重起見,待五年之後,若你還想嫁給我,我林夕蘭發誓,一定用大紅花轎抬你入府。”

晏陽天曲了曲眉眼,抬轎?這是什麼禮節?他見過民間娶親,正夫進門騎的是高頭大馬,側夫入門騎的是棗紅小馬,郎君入門騎的是毛驢,小爺則在傍晚由小奴領進側門便可,這抬轎……難道是林家特有的娶親方式?

什麼名份不重要,重要的是時間……,她明明就是欺他年幼有意拖延,他俯下身,自沙灘挑起一支貝骨釵,拿在手裡搖了兩下,呵呵一笑道:“三年!三年之後我要嫁給你。”

夕蘭兩眼一亮,原來嵌入沙灘的竟是數十支貝骨釵,欣喜的自晏陽天手裡奪下那隻釵,眉眼彎彎的湊到眼皮底下,尖尖的釵橫,圓潤的釵頭上鑲著白朗的夜明珠,沒有月光的暗夜裡,它散發的光芒足以照亮人立之地。

就“四年!看在你送我蘭字貝骨釵的份上。”晏陽天給她的驚喜不斷,這個活力四射的男孩兒渾身上下盡是浪漫的細胞,和他在一起沒有沉重的壓迫感,除了開心時不時的還有小小的感動,起碼這一刻,她真的很幸福。

晏陽天斜挑眉梢,睨向夕蘭,水嫩的唇瓣微微輕啟,吐氣如竹,“好,四年後的今天,我等你娶我!”

四年的時間能改變多少?足可以讓忘記一個人,足可以淡化一段感情,亦足可以讓一個男孩兒成熟長大,夕蘭深知,古代孩子遠比現代的孩子早熟,十七歲的少年大多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爹,四年後,晏陽天十七歲,及弱冠而過之年,那時又是怎樣一番情景,誰又能預料呢?

堙晏陽天拿過她手裡的貝骨釵,眼含深情,輕柔的插進她的髮髻中,瑩白的夜明珠將她姣好的小臉照的耀目如星,一雙似水的杏仁眼對上他的眸子,卻只是蜻蜓點水的看了一眼,隨即臉頰羞紅的垂下眼眸,晏陽天此刻才好像開了竅,這樣美好的女兒家是屬於他的,她要他等四年才能和她相偎相依,卻不知他在漢水郡就已經將官牒交給了林老夫人,他已經是她的小夫郎,民間俗稱‘童養夫’。

夕蘭害怕被小男生親吻,閃閃躲躲,含羞帶俏,卻不知顰笑間已是媚態百出,惹的小夫郎眼睛不錯神的盯著看,那水嫩的臉頰像蜜桃一般誘人,一個沒忍住,一個沒躲掉,終於還是親密的貼合到一起,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心裡認定了晏陽天是小娃娃,就連他的吻似乎也帶著青澀的露水,還好只是輕輕的一吻,夕蘭沒覺得特別尷尬兩唇已經分開。

“林夕蘭,我喜歡你……”晏陽天鬆開夕蘭轉頭對著灰濛濛的大海大聲喊話,拍打層疊的海浪帶著海風翻卷而來,他的聲音蓋過了海浪聲,穿透夜空,真實的震撼著夕蘭的心。

“嘿,小娃子,滾遠點喊去!”浪漫的告白才惹的夕蘭想要落淚,這一聲突兀且粗魯的喊聲將兩人嚇了一跳。

夕蘭連忙跑到晏陽天身邊,兩人向著遠處瞧去,這才發現十丈外有船在緩緩靠岸,船上燃著星星點點的火把,岸上接應的人在茫茫夜色中抹黑搭船板上船,這些人都赤著腳,不畏海水寒涼的沒入水中搬著貨物。

晏陽天和夕蘭剛剛只顧打情罵俏的‘討價還價’,要不是這一嗓子兩人還真沒發現,霧濛濛的海上連著天的全是星點的火光,兩人不禁狐疑的對視了一眼。

這片淺灘顯然不是碼頭,烏雲起霧的天氣也不適宜出海,而且除了船隻上有亮光,岸上的搬運工只是抹黑幹活,莫不吱聲,而對他們喊話的大漢吼了一聲之後也不作聲了,敲打著赤足工人儘快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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