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問這個問題?”
“我……”百合掛了電話,感覺有點頭暈,有點恨自己打過這樣的電話了。
我居然會妄想他是我的處男?這是什麼笑話呢?她為什麼要關心這個呢?這有什麼關係呢?她明明就是他的女人呀!她在心底喊著:不,我一點都不在乎。不過她還是有點接受不了這個念頭,因為這不是她原來想的那樣,她從沒認為楊敬這小子是她一個人的人。這種從屬關係有點錯亂了。她又覺得頭痛了。
她起床了,走進客廳的時候,那男人已經走了。還好不在。
易百合喜歡上網;沒完沒了地上網,她就是想在時間死去之前先讓自己死去。時間會減輕生命的重量,活到最後,別人都會認為你該死了,死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到不如在時間中麻痺靈魂,先於時間消逝。她不肯白天開啟窗戶,她總是帶著恐懼看著這城市,她的潛意識中總認為這個城市充滿了血腥。她不願意多看一眼這個城市。她習慣了,或者說是麻木於看那些血腥的鬥毆場面。
她是彷彿親眼看著外婆倒在血泊中,後來就死了,永遠地死了,這個永遠有點地獄的味道,因為她永遠失去了她最愛的外婆,那也是她意識中的第一個親人。
她覺得她也許從沒有過什麼親人。她的父母彷彿都不是她的父母,是別人的父母。從小她就只有外婆和表哥,可她的外婆並沒有能陪伴著她長大成|人就走了。外婆走的時候,她也想走,可是表哥卻把她留下了。答應她照顧她一輩子。外婆走的時候,她決定好好活下,因為她的生命是外婆用血換回來的,她總是拒絕回憶外婆死的時候的悽慘畫面,那些回憶總使她覺得感到那是無止境的恐懼電影。
她從小就喜歡和表哥在一起,也從小就明白表哥和表妹之間是不能有愛情的。所以她開始恨社會倫理道德,誰知道什麼是人類進化呢,她超級難理解這個據說是高度文明發展的社會。法律難道就可以禁止近親之間的真正情感嗎?為什麼大家不喜歡的就要所有人不喜歡的?還用道德來規範了。愛情一旦建立在親情,世上還有那麼多背叛嗎?社會是應禁止的是生畸形兒,而不是戀愛的形式。如果愛一個人是由社會規定你得愛什麼樣的人的話,易百合寧願誰也不愛,因為值得她去愛的表哥已經不能愛了。所以她會答應別人的包養要求,沒有情感的寄託,任何一種活著的方式都是一樣的。
第三章 養在18樓上的金絲雀
易百合站在18樓上看著這座城市,它是全國經濟發展最快,犯罪率最好的城市,這裡的夜生活很豐富。南方的城市一般是不夜城,這個城市更是突出典範。每天都有很多外地人來這裡燒錢孝敬女人。這是墮落的溫床,只要你能想得到的服務,這裡都會變成市場,這個城市為了金錢什麼都辦得到。
她已經覺得自己是金絲雀了,只有養在籠子裡,她才會恢復原有的美麗,或者說更加熠熠生輝,她自我感覺是做情婦的料了,因為情婦可以再去偷情。
24歲的易百合就像19歲時一樣美麗,美麗異常。奔3還離她很遠,她在這樓裡生活了1年,她沒有要固定的保姆,她只允許自己碰這房裡的東西。
她再這兒呆久了,她光彩奪目的1年在這個地方度過了。她一點都不覺得傷心。反而覺得知足,她慶幸自己不用去應酬,她只需要討好一個男人,在一個男人面前買弄風騷,相比那些不斷大平的女人,她覺得很滿足。
她的男人剛回去兩天,他給她吃,給她住,更重要的是給她錢花。那是個有錢有腦子的男人,他看中了易百合的自命清高,又不會鄙視錢的個性。更重要的是,易百合最有能耐的地方是下面,而不是腦子。她會自己去學習技巧,讓他體驗到別的女人無法給予的快感,讓他每次爽得不想離開她。但是他還不會在她那裡呆長時間,他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