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人正拼死地打一個人。
我急剎車跳下三輪車,用短筒防暴槍朝他們頭頂射擊。
他們正在打一個姑娘並企圖強姦她。
我開槍後,大多數人四處逃散。但有一個人掏出手槍反抗,於是我向他開了槍。我記得我是瞄準他的胳膊開槍,可卻擊中了他的肩膀,並撕裂了半個胸膛。這傢伙被打得飛出兩米多遠,很有可能倒地前就玩完了。
還有一人邊跑邊用手槍向我射擊,稍稍過了一會,我才反應過來應向他還擊,這時那人猛地拐進一條小巷,不見了。
那姑娘下半身裸露著,茫然地四周看看,看見了那殘缺不全的屍體,一邊喊著,一邊踉踉蹌蹌地跑了。我知道當時我應該阻止她,幫幫她,可那會兒,我怎麼也喊不出聲,雙腳像釘在那兒一樣。這時瑪麗走過來。
“怎麼了?”她尖叫著,看到了那個死人,“他,他幹什麼了?”
我站在那兒,呆若木雞。
這兩年,死人我見得多了。可這一次不一樣。由於電子元件出故障而被擠死,由於作戰服出了問題而被凍死,或是被那些你無法理解的敵人打死,這些都算不上什麼高尚不高尚。在那種情況下,死人好像是很正常的事情。可在這古老的倫敦街頭,為了搶、偷那些大多數人願意給的東西而死……唉!
瑪麗拉著我的胳膊:“咱們趕快離開這兒,不然警察……”‘
她說得對,我轉身走了一步就摔在水泥路面。我看了看那不中用的腿,鮮紅的血正從小腿上的一個洞中突突地往外冒,瑪麗從外衣上撕下二條布給我包紮傷口。我覺得傷口不太大,還不至於讓我休克,可我耳鳴得厲害,頭重腳輕,眼前一片模糊。然而我還沒死,還能聽到遠處傳來警笛聲。
幸運的是那姑娘也被警察抓到。警察讓我們處於催眠狀態中,然後核對在催眠狀態中的供詞後,就讓我走了。
我和瑪麗都想去鄉下走走,散散心。可到那一看,情況更糟,到處是強盜,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村莊、農場搶劫,殺人、放火之後就逃進森林,以此謀生。
即使這樣,英國人還說他們國家是“歐洲最文明的國家”。從我們聽到的有關法國、西班牙,特別是德國的情況來看,也許他們說得對。
我和瑪麗商量後,決定縮短旅程。在真正適應這陌生的世界之前我們決不再出門。
飛船航運公司退還給我們一部分錢後,我們乘傳統航班飛回了美國。
儘管我的腿傷已基本痊癒,可在飛機上還是陣陣抽痛。近二十年來,由於槍傷病倒的人太多,他們對這種傷的治療技術大有長進。
我和瑪麗在伊利斯分手。她對鄉村的描述吸引了我,於是我們約定,我到華盛頓我媽媽那住一兩週後就去找她。
我摁響門鈴,一位陌生女人把門開啟1O厘米的一條縫,往外瞅著。
“對不起,曼德拉太太住這兒嗎?”
“哦,你一定是威廉。”她關上門,解開鎖鏈,把門敞開。
“貝思,看誰來了!”
我媽媽從廚房來到起居室,一邊用手巾擦著手:“威廉,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一言難盡。”
“坐,請坐,”那女人說,“我給你拿點飲料,回來時,你再講是怎麼回事。”
“等一下,”我媽說,“我還沒給你們介紹,威廉,這是朗達·懷爾德。朗達,這是威廉。”
“我一直期待著見到你,”她說,“貝思對我說過你所有的情況——來點冰鎮啤酒?”
“好。”這是個挺漂亮、挺招人喜歡的中年婦女。只是我從來沒見過她,我問我媽媽她是不是我們的鄰居。
“哦……還不只是鄰居。我們住在一起好長時間了,所以你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