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這是不是所謂的事業家庭難以兩全其美,魚和熊掌不可得兼?”
“也許……也許是吧。其實建初跟我提過,他應該還有一個兒子,是他年輕時跟一個……跟一個不正經的女人生的。他們兩個又不能結婚,那個孩子就被送走了。”
“不正經的女人?你是指……?”
“還不就是做皮肉生意的那種。不過建初倒還真跟她產生了感情,只是後來考慮到現實因素,那女人不願拖累建初,也不願自己被兒子拖累,才把生下來不到一歲的小孩兒送進了福利院。然後兩個人就分了。”
我低呼一聲,道:”想不到也是送進了福利院……那個孩子真可憐。唉,你說這些人,既然不能養為什麼又要生?真是該遭報應。”
“是啊,建初說他這一生最後悔的事就是把親生兒子送給了別人,現在想找也找不回來了。唉,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年輕時犯下的罪過要靠一生來贖。”
我垂下頭,想著鴻筱。
“建初還說,現在如果能把這個孩子找回,再大的代價他都願意付出。呵呵,看來他也是內心空虛之極。”
我聽到那個“也”字,心說難道你也是。
“相比之下,鴻筱就幸運多了,不是麼?遇到你那麼好的養母,這輩子都不虧。可憐那個叫李惟軒的小男孩,現在不知道還活著沒有。如果活著的話,差不多也該二十一二了。”
我像被閃電擊中,急問:“你說他叫李惟軒?軒?”
“是啊。這名字是建初取的。就連現在跟我提起,還老是叫著‘軒軒、軒軒’的。”
我失神地呆坐在座位上,筷子從指間掉落。一種不祥,極不祥的預感竄遍全身。那就是,莫鴻筱,和李惟軒有可能是同一個人麼?
“怎麼了你?”文宇的聲音。
我又問:“那他有沒有提過是送到哪個福利院的?為什麼後來沒去領回來?”
“他決定要這個兒子的時候都已經過了十年了,孩子肯定早被人領走了。去北京市福利院一問也是如此。院長說在軒軒快滿七歲的時候被一個年輕女人領走了。”
山搖地動。我全身發抖嘴唇發顫地望著文宇,艱難地吐出一句:“文宇……鴻筱有可能就是……就是李惟軒。不,應該肯定就是。”
“你說什麼?”文宇也驚了。
“你說的那些……那些情況跟我領養鴻筱全部符合……一模一樣。”
事不宜遲,我和文宇放下碗筷直奔市福利院尋求答案。儘管,這個答案很可能會置我於困境甚至絕境。
果然,院長的回顧和陳述將這個可怕的猜測變為了事實。李惟軒,二十年前被一個妖豔的女人送進福利院,十四年前被我帶走撫養至今。
也就是說,李惟軒就是莫鴻筱,莫鴻筱就是李惟軒。這個石破天驚的事實。
從福利院返回,文宇問我有什麼打算。我虛脫地說不知道。確實,我確實不知道怎麼辦。
“我覺得還是有必要讓他們父子相認。畢竟,人的一生如果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不知道是誰的話,那就太冤了。”
“那相認過後呢?相認過後怎麼辦。他會把鴻筱帶走嗎?會嗎?”我扳住文宇的肩膀嘶聲問道。此時我一定像只驚恐的小鹿。
他拉住我的手,低低地說了一句:“不要緊張。也許情況沒那麼糟糕。而且……無論什麼情況,我都會在你身邊的。”
他沉毅的臉色,沉毅的眼神,沉毅的話語,如深海,如明星,如珍珠。一股灼熱的電流從他的手心傳來,我全身痠軟地陷入他的臂彎,迷茫地道:“怎麼辦……怎麼辦……”忽然眼前一黑,景物驟然消失輪廓,失去意識前我聽到文宇驚聲呼喊:“丹妮!丹妮!”
一陣刺鼻的藥水味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