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己和宋晏辭在另一間招待室裡見到了當年負責裴欣欣綁架案的吳警官。
宋晏辭介紹說:“十年前裴家還住在東城區,綁架案發生後裴家沒有第一時間報警,一週後裴正武才瞞著傅蘭芝報的警,案子分屬東城區公安局,這位就是當年負責這個案子的刑警隊長,吳泰,吳警官。”
顧己跟吳警官打了招呼,對方遞過來一份卷宗:“這是當時這個綁架案的相關卷宗,說句難聽的話,當年接收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們隊裡基本沒有人覺得裴欣欣這孩子還能全須全尾地回來,孩子被綁架一週,早就錯過了最佳的營救時間。”
顧己仔細看完那份卷宗:“吳警官,卷宗上顯示,你們去的時候,綁匪當時已經拿到了三百萬美金的贖金是吧?”
吳警官點頭:“對,這也是直到現在我都覺得困惑的一點,別說十年前,就是放在現在,三百萬美金也沒有那麼容易湊出來,但當時裴家只用了幾天就湊到了。”
宋晏辭給吳警官倒了杯水過來:“換算過來兩千多萬的人民幣,放在當時的裴家,傾家蕩產都不為過,但奇怪的是,綁架案後半年,裴家的事業竟然步步高昇。”
顧己看完卷宗,臉色有點凝重:“所以最後,裴欣欣是自己回來的,綁匪拿到了錢,直到現在警方都沒有查到對方是誰?”
吳警官臉色複雜:“對,那小姑娘當時才十幾歲,我們也對她進行過很多次詢問,甚至鑑於她當時的精神狀態,我們有兩個女警對她進行了將近半年的跟蹤尋訪,但我們最後還是沒有從她嘴裡得到關於綁匪的任何線索。”
宋晏辭也看完了卷宗:“所以卷宗上關於綁架的細節部分很少。”
吳警官苦笑:“你直接說沒有還客觀一點。”
顧己說:“但不管怎麼說,這個綁架案最終的結果看起來還是皆大歡喜的,雖然錢沒了,但人質回來了。”
“這麼看來的確是,但對當時參與案件的警察來說卻不是這樣,你們想,家屬在孩子失蹤一週後才報警,這就意味著他們根本就不信任警察,再到後面那夫妻倆也不算配合,我們工作展開的很難,誰能想到人質突然就自己回來了?雖然結果超出預料的讓人高興,可說句實話,對於當時參與這個案子的警察來說,心裡都不得勁兒。”
顧己又翻了翻卷宗,沒找到自己想看的,她問吳警官:“您說裴家人不配合,是什麼意思?”
吳泰仔細回想著,斷斷續續地說:“其實我一直不明白這兩口子為什麼會選擇在一週後那個時間點報警,因為我們到裴家的時候,三百萬贖金他們已經放到了綁匪指定的位置,且綁匪已經拿走了贖金,之後我們詢問相關情況,這兩口子都是說三句留兩句的,很明顯就是不信任我們。”
這有點出乎宋晏辭和顧己的意料。
吳警官繼續說:“你們也知道,綁架案裡,警方最容易牽制綁匪的就是贖金這個點了,綁匪都拿到錢了,孩子還沒回來,這個時候報警,你到底是想孩子回來還是不想她回來?還有一點,我其實還懷疑,在三百萬美金之前,裴家已經給過綁匪一次贖金了。”
顧己和宋晏辭同時眼眸一亮:“您這麼說的依據是?”
“我也沒有實打實的證據,只是當時我們在裴家布控的時候,我聽到過裴家兩口子吵架,裴正武說了一句‘不會有第三次了,我已經要傾家蕩產了,你還想讓我怎麼樣’這樣的話。”
沉默了一會兒,宋晏辭才問:“裴欣欣當時回來的時候,大概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她確定是自己回來的嗎?”
“血。”
吳警官的表情露出了幾分不忍:“那孩子渾身都是血,目光呆滯,什麼話都不說,她光著腳,沒穿鞋,身上的衣服並不是她的,反而比較像男孩子的衣服,衣服並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