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980年輕醫生的工資情況
我1967年9月份領到領到有生以來的首月工資:30.05元,這也是我的第一桶金,雖然工資確實不高,現在看來十分可笑,全年工資總和也就360元。我這種學歷的中專畢業生分配到朝陽城內的工資是31.5元,比農村高一元,叫做“城鄉差別”。大專畢業生48元,本科畢業生53元。這就是當年醫生的工資水平。
當時的工資由縣衛生局統一撥款,比如說醫院40名員工的總工資是1655.5元,縣衛生局財會按月及時、一分錢不差的撥給醫院,醫院按日開支,一天不拖欠。這就是說醫院所有醫護人員的工資國家全包,工資永遠無後顧無憂,根本不存在哪個月拖欠工資或開不開工資的現象。更不存在醫生自己去掙工資的現象。
當年醫生護士的夜班費是2角錢,現在看來彷彿也挺可笑,但那卻是中專畢業生日工資的20%。
那時候的醫護人員就是這些收入,都寫在腦瓜門兒上,”禿頭蝨子,明擺著”,沒有任何灰色收入。可能那時候的醫生特別傻,根本就沒想到、況且也沒人去想有什麼額外收入。更沒有什麼多開藥、多開化驗單、檢查費提成的想法,因為沒有那個政策,您開多少藥也是同樣掙您那份工資,沒有,也沒聽說效益工資、藥品提成等等花樣。
說白了,那時候的大夫就是掙死工資,而且全部由國家撥款,沒有後顧之憂。但是,您想多掙一分錢也是不可能的。醫生也沒有那種非分之想。因此當時的醫患關係也不神秘、複雜,更沒有“紅包”之類的名詞。
按常規說,畢業生參加工作一年後,自然提工資一級,第一年叫”見習”,第二年叫“轉正”,工資提到35.5元。然而,不知為什麼第二年並未轉正,即沒提工資,拖到第三年才漲到35.5元,誰都沒問為什麼。這個35.5元的工資漲完後就成了“永恆”,下一次再什麼時候漲工資,誰都說不清楚,等四五年也沒一點動靜,好像變成“遙遙無期”。
一直等到1975年,上級來了漲工資的政策:不是全部漲,而是隻給40%的人漲,叫做“評工資”,醫院群眾開會討論,看誰的工作表現好就給誰漲工資,然後進行不記名投票。那次我進入了40%的名額,工資漲到40.5元。60%的人沒漲工資。是否是因為沒漲到工資的人有意見?不得而知,第二年又下來一個40%,還是給40%的人漲工資,還是透過投票,結果這一次我又被評上了。
這時,問題就出來了:我兩次漲工資,而有幾個比我晚畢業1年的人一次也沒漲,理所當然的就產生了意見,就說工作好能好多少?說不好能不好多少?一次也沒評上的人心理肯定無法承受,因此就開始到朝陽縣衛生局告狀:狀告我有貪汙,說在醫院搞基建蓋病房時有貪汙,私自賣了一根木頭喝酒了。
衛生局派人下來調查情況,這個人是當時抽調衛生局幫忙的北四家子醫院的史書記,60來歲,快退休了。他到木頭城子醫院後直接找我談話,這老頭挺直接了當:說有人告你賣了醫院的一根檁木十幾元錢喝酒了,有這回事嗎?
我也很坦率的說:“有,但不是喝酒了,是朝陽縣衛生局組織衛生系統去朝陽籃球比賽做補貼花了。”
當時,木頭城子醫院派出一個8人籃球隊,我任隊長。當然了,隊長有隊長的責任,要為隊員著想,籃球比賽本來就是累活,體力活,運動量很大,需要有足夠的伙食,另外,打球大量出汗,也必須準備飲料等等。但當時的出差補助每天只有6角錢,肯定是不夠。
我就向院長黨學孔及財會的劉會計提出了這個問題,要求醫院給解決點錢。二人都說從醫院賬目上沒法出這筆錢,走不了賬。
冥思苦想,我突然想起個餿主意:前幾天后街